生物显微镜自校方法1 目的
本方法规定了生物显微��的自校准方法,使生物显微镜的自校准按规定方法正确进行。
2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本中心使用中和维修后的生物显微镜的自校准。
3 职责
3.1 仪器责任人严格按照本方法,按期进行校准,做好记录,出校准报告。
3.2 科主任复核校准结果。
3.3 技术负责人签发校准报告。
3.4 器械科将校准报告副本存档。
4 引用文件GB2985-1999 生物显微镜
5 概述
6 技术要求
6.1 仪器外观
目镜、物镜、聚光镜等部件无损坏。
显微镜各移动与转动部分应有舒适感觉,不得有过紧过松现象。
6.2 光学系统成像质量
打开光源,缩小光阑孔,校验其中心与聚光镜、物镜和目镜孔径中心重合程度。
由低倍镜到高倍镜观察星点板,校验物镜之球差、色差、慧差和像散等像差。
6.3 改变物机镜放大倍数
转动物镜转换器,改变物镜放大倍数时,观察像面中心焦离量。
6.4 刻度和刻字
显微镜上所有刻度和刻字均须明显,清晰。
6.5 校验周期
生物显微镜为一年校验周期。
7 校准的环境条件
温度:25+2℃,湿度:45%+2%
8 校准所使用的主要测量设备
星点板,测量范围:物镜(0-1000)X,*大允许误差:0.1%。
9 校准结果
按本方法进行校准并出具报告,按照仪器说明书提供的技术指标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