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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政府卖烟控烟扮双重角色 致市场左右互搏

媒体称政府卖烟控烟扮双重角色 致市场左右互搏
 据《法制日报》和中国之声报道,根据深圳市政府提交的条例修订草案,将**大幅度提升处罚额度,在禁烟区吸烟而且不听劝阻的,由目前罚款20元提高到500元,而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没有履行控烟职责或逾期没改的,罚款由原来的500至3000元提高到3万元。考虑到深圳市政府的修改草案,处罚金额较大且依据不充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就处罚金额举行立法听证会。

赞成

禁烟史上有益尝试

这次深圳新控烟条例修订草案亮点很多,*大的亮点就是把“卫生部门主管,其他部门协助”的格局改变为“卫生部门主管,其他部门为本系统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管辖学校;交通运输行政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场所等等。而卫生部门的职责转化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评估”等更为宏观的工作,也肩负着某些“三不管”区域的控烟执法。

可以说,这种执法格局的转变是我国禁烟法律史上一项有益的新尝试,将极大地改善卫生部门在控烟中“单兵作战”、“有心无力”的尴尬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职权细化、明确。可是,从目前公布的草案看来,这种细化还不是非常**,甚至在某些特殊区域可能出现交叉。例如,机场或学校的餐馆究竟归谁管?应当视为机场或学校的一部分还是应视为餐饮场所?管辖交叉就可能造成都管或者都不管。因此,条例还需要在这方面更下足功夫,提前解决可能存在的管辖纠纷,建立起更为**的全市各场所责任制,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

此外,*引人关注的莫过于,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极大地改变了违法吸烟罚款额度。应当指出,目前的罚款20元,在现在的物价条件下,已经难以给违法者产生畏惧感,的确让法律失去了牙齿。提高罚款数额对于规范人们行为,强制人们守法禁烟确实有着积极的一面。

还需指出是,早在1998年深圳就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这是我国*部地方性控制吸烟法规。但是,这些年来,根据该条例却几乎没有开出过相关罚单。这一执法现状更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思考。法律的生命不在于是否严厉,而在于实施力度。良好法律秩序的构建也不在于罚款越高越好,而在于用合情合理的制度得到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通过不断提高公民“法商”以及平等、公平地严格执法,从而使法律获得普遍的遵守。


质疑

选择性控烟不可取

深圳参考日本、美国等地控烟经验,拟用高额罚款吓得烟民主动戒烟。公众却对条例能否得到实际执行心存疑虑,因为烟民在公共场所抽烟具有分散、随机的特点,不容易监控和罚款。另外,原有的控烟条例出台数年却几乎没开出一张罚单,九龙治水的各部门更像是吓人的“纸老虎”。

高额罚款能帮助深圳创造一个禁烟环境吗?能进一步控制烟民的尼古丁依赖和非吸烟人群摄取香烟吗?恐怕很难,因为控烟和禁毒一样,需要从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各环节加强控制,才能减少吸烟为社会带来的**和死亡以及庞大的社会负资产。政府部门选择性控烟会让条例打折。

政府部门既是卖烟者又是控烟者的双重角色,导致政策和市场往往“左右手互搏”,甚至出现允许公共场所卖烟却不允许抽烟的可笑场景。烟民成了不折不扣的“受害者”:一方面依靠**专卖制度帮助**公司大发垄断之财,另一方面又通过罚款把烟民推向高风险环境。如果您不幸是一个烟民,政府控烟力度松弛,会让身体因吸烟受伤害;控烟力度过紧,腰包随时有可能被权力掏空。

中国控烟协会表示,我国有3亿烟民,7.4亿人受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20万人因吸烟导致的**死亡。在**专卖制度下,*立竿见影的办法是让香烟涨价变成“*品”,专家表示中国香烟每提价1元,就可以挽救至少300万人的生命。这样一来,政府也可以从**抽取更多的税收。

毋庸置疑,控烟无力的困局在于政府放不下每年超过百分之八的财政收入。政府是既得利益者,内部反对声也很高,所以包括深圳在内的地方控烟政策只能��板子打在烟民身上。这让我们对控烟现状虽有希望但更失望。深圳修订控烟条例的努力值得赞扬,但若不从制度层面打破**利益链,*后的结果只会是选择性向烟民开刀,而对合法兜售香烟者假装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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