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震幸存者的搜救是与时间赛跑的过程,但长时间被困后获救的案例也并非不可能。很多坍塌的建筑中会保留蜂窝结构的空穴,使人得以幸存。
汶川地震中,一名60岁老人在被困11天后终于获救;1985年墨西哥8.1级地震,许多被埋超过一周的人都存活了下来,甚至包括58名婴儿;1988年亚美尼亚地震,许多幸存者在9天之后才得救的;1992年菲律宾7.7级地震中,一个踝关节脱臼并严重脱水的男子等待13天后终于迎来救援;而2005年巴基斯坦7.6级地震中,一名青年在废墟中被活埋27天,不吃不喝,奇迹生还。
在1985-2004年中,共18起大型地震在2天之后还有成功救援的案例,这些幸存者在被救前平均存活时间为6.8天。
在学术文献中,几乎不存在客观定义人在倒塌的建筑废墟下存活时间的正式数据,所谓“黄金72小时”并不是严格的“死亡时限”。确定被困者的存活时间,实际上是方便政府决定是否将有限资源继续用于搜救,以及何时把救灾政策从寻人抢救转化成灾后重建模式。
灾难后,“重建阶段”的含义就是“我们将开始使用重型机械清理废墟,而不再考虑废墟里是否还有人有生还的可能。”研究表明,因建筑物坍塌而被困的受害者,少数可以存活5-6天。在理想情况下,甚至可以存活长达两周。所以在世贸大厦坍塌14天后,纽约市才宣布失踪者死亡。
根据英国消防搜救大队的建议,政府应该做好连续不间断搜救3周的计划。一般情况下,只要还有发现被困幸存者的可能性存在,救援行动就应该继续集中在搜救上。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用于这种效果甚微的搜救活动的资源十分有限,因此时间的选择对于灾后阶段资源分配尤为重要。
2011年日本大地震发生3周后,官方才宣布结束对幸存者的大规模搜索,而对于失踪者遗体的搜寻则持续了1年多。2009年印尼发生7.6级大地震致千人死亡。震后6天,因受困者生还机会渺茫,再加降雨增加救援难度,当局只好宣布暂停搜救。2012年,伊朗连遭2次6级以上地震,300余人罹难3000余人受伤,但因人力不足问题,在地震发生仅**,废墟下仍有被困者的情况下,伊朗便叫停救援,展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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