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使用说明
1、自检
a. 使用之前必须将发射器和接收器更换新电池,将自检线一端接入220V电源,另两端夹发射器X和发射器Y挂钩,按住测量开关。发射器必须置于离地30cm以上,否则影响接收灵敏度。
b. 按接收器测量开关,接收器进入开机自检,自检完毕即开始测量并显示“同相”起始波形,在同一位置并有文字、声音提示,表示仪器可正常使用。
2.现场使用
a. 使用前必须遵守《电力**工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工作要求。
b. 将发射器X和发射器Y连接绝缘杆,(绝缘杆必须拉开使用)
c. 按开关键,接收器进入开机自检,自检完毕将发射器X和发射器Y分别同原始端和测试端接触。
d.接收器“同相”时显示如下:
1.波形在同一起始位置。
2.相位角角差显示“0”或“360”。
3.文字指示“同相”。
4.声音提示。
图5.接收器“同相”显示时
e.接收器“不同相”显示如下:
1.始波形不在同一位置。
2.相位角角差显示“120”或“240”。
3.文字指示“不同相”。
图6.接收器“不同相”显示时
发射器电池工作时低于10V时必须更换电池否则影响接收灵敏度。
接收器有波形显示、文字指示,表示收到发射器信号。接收器必须收到发射器X和发射器Y信号才作判别,相位角角差显示“0”和“360”偏差小于±20゜都显示“同相”。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