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净化空调系统调试质量验收规范
1、净化空调系统的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等参加。调试包括单机试车和系统联动试运转及
调试。
2、系统调试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测试要求,并应在标定证书有效使用期内。
3、净化空调系统的联动试运转和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1)、系统内各种设备已进行单机试车,并验收合格通过;
2)、所需供冷、供热的相关的冷(热)源系统试运转,并已调试通过验收;
3)、洁净室(区)的装饰装修和配管配线已完成,并通过单项验收;
4)、洁净室(区)内已进行清洁、擦拭,人员、物料进入已按洁净程序运行;
5)、净化空调系统进行**清洁,并进行24h以上的试运转达到稳定运行;
6)、高效空气过滤器安装并已检漏合格。
4、净化空调系统的带冷(热)源的稳定联动试运转和调试时间,不得少于8h。
5、净化空调系统带冷(热)源联动试运转,应在空态下进行或按合约规定。
6、净化空调系统各种设备单机试运转,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和相关产品标准。
一、主控项目
7、单向流洁净室的风量、风速的调试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向流洁净室的系统送风量实测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5%;各检测点的风量不均匀
度不超过±15%。
2)、截面平均风速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5%,且截面风速不均匀度小于±15%。
检查方法:按附录C。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非单向流洁净室的系统送风量测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20%,各风口的风量不均匀
度不超过±15%。
检查方法:按附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新风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新风量的允许偏差为+10%。
检查方法:按附录C。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洁净室(区)内的温度、相对湿度测定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洁净室(区)内的温度、相对湿度的实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2)、按规定的检测点的实测结果的平均值,偏差值应其90%以上测点的设计要求的精度范围内。
检查方法:按附录C。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洁净室(区)与相邻房间和室外的静压差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按附录C。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一般项目
12、洁净室内的气流流型的测试,确认单向流、非单向流、混合流流型,符合设计和性能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示踪线法或示综剂注入法。
检查数量:每一系统的30%。
13、洁净室内的气流方向测试,确认气流方向及其均匀性符合设计和气流流型要求。
检查方法:示踪线法或示综剂注入法。
检查数量:按数量的30%检查。
14、净化空调系统的控制系统及其检测、监控、调节元器件、附件的实施性调试,做到动作准确,显示
正确,运转稳定,控制精度等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验记录及相关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