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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业保险金*高上调至每月595元

成都失业保险金*高上调至每月595元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局获悉,我市失业保险金已上调,从8月起执行。

  据悉,我市此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历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比例较高的一次,锦江区等13区(市)县提高了30.77%;彭州市等6(市)县提高了41.82%;新津县提高了20%。

  失业保险金**

  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失业保险金**期限*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而未**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

  不接受职业介绍

  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市劳动局有关人士称,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不享受失业保险。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的工作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记者黄旭阳

  ○相关新闻

  10月1日起

  8市定点医院看病可报销

  本报讯(记者黄旭阳)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8市参保人员,看病不受地域限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双定互认”,定点医疗机构对8市异地安置和退休的参保人员视同本地参保人员,提供相同的医疗服务;共同建立完善违规协查制度,对挂床、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按照当地医保相关政策进行调查稽核和处理;在信息系统未完善前,提供异地结算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