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验室和仪器设备要求(*新版)
随着2011年9月25日起正式施行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推近,申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验室和仪器设备要求也随着发生了变化,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应广大客户需求,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章生产许可中第七条的相关规定,特整理出了申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验室和仪器设备要求在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详细配置方案,此配置方案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致电,我们将为你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仪器要求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详细规定,具体如下所示: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资质方面: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申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验室和仪器设备要求: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还应当配备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
其他方面:种子检验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详细的申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验室和仪器设备要求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