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计程计时技术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计程计时服务,保障计程计时量值的准确一致。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JJ F 1182-2007《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指南》
GB/T 22485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JT/T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术语
3.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app-basedride-hailingoperation
通过网络服务平台接受约车人预约信息,提供不在道路上巡回揽客、站点候客等服务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
4 概述
本规范所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计程是指网约车在重车状态下结算的里程,计时是指网约车在重车状态下结算的时间。网约车计程计时计量类型一般分为A、B、C、D四类。
A类:计程计时运算在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服务平台上完成,并向驾驶员和乘客所持的移动设备或其他显示设备提供*终结算的里程和时间。
B类:计程计时运算在网约车驾驶员所持移动设备上的APP完成,并向外传输显示*终结算里程和时间。
C类:计程计时运算由驾驶员和乘客所持的移动设备的APP混合计算而成,并向外传输显示*终结算里程和时间。
D类:计程计时运算由安装在网约车上的固定设备完成,并向外传输显示*终结算里程和时间。
5 计程计时要求
5.1 计程误差: +1%~-4%
5.2 计时误差:≤1s
5.3 计程计时结算须具有**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结算清单序号或订单号;
2 用户名称(或手机号);
3 起止点;
4 起止时间;
5 计程:
6 计时:
5.4 平台的计程计时应将计程计时程序实现软件分离和软件保护。
5.5 平台应具有计程计时数据防修改、防丢失功能,不得修改计程计时原始数据(包括起讫点所有可能获得的轨迹数据和*终结算数据)。
5.6 平台必须保存计程计时原始数据两年以上。
6 计量检测方法
6.1 计程计时误差
6.1.1
A类计程计时误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平台计量技术规范(试行)》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移动卫星定位终端计量技术规范(试行)》。
6.1.2 B类计程计时误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移动卫星定位终端计量技术规范(试行)》。
6.1.3 C类计程计时误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平台计量技术规范(试行)》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移动卫星定位终端计量技术规范(试行)》。
6.1.4 D类计程计时误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计量技术规范(试行)》。
国内网络约车计量技术研讨会在市计量院召开,国内网络约车计量技术研讨会在市计量院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