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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记录仪在生产过程相关规定

温度数据采集仪校准规范提出在**温度记录仪,冷链温度记录仪和环境温度记录仪以及炉温跟踪记录仪复校时效为间隔*长不应超过1年。

而适用于内置传感器、测量范围为-50至+150摄氏度以及外置传感器、测量范围为-80至+500摄氏度的温度数据采集仪的校准。

以上规定主要应用于食品药品生产行业上。

粤公网安备 44011302001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