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天津市环保局公布10月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在全市129个监测断面中,12个断面无水或因施工断流,有效监测断面117个。在有效监测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18个,占15.4%;Ⅳ~Ⅴ类水质断面32个,占27.4%;劣Ⅴ类水质断面67个,占57.3%。
主要污染物浓度:氨氮平均浓度2.78mg/L,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1.8倍;总磷平均浓度0.51mg/L,超标1.6倍;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32mg/L,超标0.6倍;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8.6mg/L,超标0.4倍。
2016年10月,各区地表水综合指数在0.79~4.19之间,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的为红桥区、河西区和和平区,较差的为西青区、武清区和东丽区;水环境质量环比变化率在-60.89%~11.21%之间,改善情况较好的为红桥区、南开区和和平区,较差的为津南区、西青区和滨海新区;两项综合排名前三名为红桥区、和平区和河西区,后三名为西青区、津南区和东丽区。(前沿新闻记者董立景通讯员王俐元)
附表 2016年10月各区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值和综合指数及改善情况
注:1.各区综合指数按照数值由小到大排名,其数值越小,表明该区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越好。
2.各区环比变化率按照数值由小到大排名,变化率为负数表示环比改善;正数表示环比恶化,用黄色标识表示。
3.各区综合排名为综合指数排名与变化率排名二者之和从小到大进行重排序。当两者之和相同时,综合指数较小的排名在前,当综合指数相同时,变化率数值较小的排名在前。
4.市内六区水环境质量责任主体除相关区政府外,还包括天津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