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星仪器专业生产销售玩具检测设备:小物件测试仪、锐利边缘测试器、锐利尖点测试仪、跌落测试地板、测试模板ABC、玩具拉力测试配套、扭力测试配套、、、等全套玩具、童车检测设备对我国出口欧盟玩具影响REACH(1907/2006/EC)作为目前国际上影响*大的化学品管理法令,自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一直牵动着中国玩具生产商的神经。大家普遍觉得REACH法令太复杂,不知如何着手。另一方面,玩具行业有一种认识,认为REACH对玩具工业的影响不大,因而降低了关注力度。近来作者在工作中发现有些玩具厂家竟然连REACH是什么还不知晓,更可怕的是这些公司的玩具产品恰好是属于REACH法令严格规管的类别(需要注册)。
随着2008年6月1日位于芬兰首都赫尔辛基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开始**运作以及预注册的启动,REACH进入了实质性执行阶段。有感于时势紧迫,遂撰此文。针对中国玩具符合REACH法令的实践中所遇到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阐述,希望能对中国玩具出口欧盟有所帮助。
1.REACH实施对我国出口欧盟玩具影响
在玩具出口欧盟过程中,首先需要搞清楚两个基本点。**,玩具产品的REACH分类,1.物质,2.配制品,3.物品;**,玩具生产厂家在产品供应链上的角色,1.进口商/生产商(importer/manufacturer),2.下游用户(downstreamuser),3.分销商(distributor)。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在REACH法令中需要履行的各种主要义务,1.注册,2.通报,3.供应链上的信息共享。
1.1玩具在REACH中的归类
大多数玩具在REACH中归类为物品(article),有些则认为是配制品(preparation).物品和配制品之间的区别主要是看该产品的外观设计,颜色是否与实现其主要功能密切相关.如果密切相关则是物品(例如珠宝),否则就说明该产品的化学成分而不是外观设计对其主要功能的实现更重要,应归类为配制品(例如化妆品以及EU71第四部分,第五部分和第七部分所包含的大部分玩具)。
1.2玩具生产商/进口商注册义务
绝大多数玩具在REACH中是归类为物品的,因此在REACH法规下其生产厂家或进口商没有注册义务,这正是REACH对中国玩具行业的影响远小于化学工业的原因。但需注意有些玩具是属于含有“有意释放的物质”的物品,当该有意释放的化学品每年由该生产商或进口商随该玩具输入到欧洲的总量超过1吨时就需要注册。这里的关键概念是”有意释放”。
“有意释放”是指物品中的某些物质通过从产品中释放来实现其主要功能。玩具中典型的例子有泡泡水,水彩笔。例如笔芯中储存的墨水由笔尖释放出来产生记录和绘画功能,因此作为玩具一部分的水彩笔是应该归为含有“有意释放”物质的物品,该水彩笔墨水中的化学品(例如着色剂)如果进口量超过一吨就需要考虑注册。
还有一类玩具如玩具化妆品和绘画玩具,其中包含的化妆品部分和油彩颜料部分,这些在REACH中暂时归为容器中的配制品(preparationincontainer),也是要考虑注册的。
当玩具的某些化学物质需要注册的情况下,玩具生产厂家应询问该化学品的提供商,该物质是否已经或计划注册,什么时候可以提供注册号等问题。由于注册费用和与注册有关的测试等费用,极可能那些有REACH注册号的产品比没有Reach注册号的同类产品会贵一些。如果玩具厂家选择有注册号的产品,则对该化学品没有注册义务,因为在欧盟REACH框架中,该化学品的生产商或欧盟的**代表才是该产品的注册主体,而玩具生产商只需要在出口欧盟时提供该产品的注册号就可以了。
如果采用了无注册号或不打算注册的化学品,生产者将被视为该化学品进入欧��的进口商,需要在欧盟设立**代表,并通过它履行注册义务.当然各个玩具大买家可能担当进口商的责任,但它必然要求玩具生产商提供所有REACH所要求的相关技术**信息。
1.3化学品技术说明书(MSDS)和通报义务
在REACH法令框架中只有危险的物质和配制品才强制要求货物的生产者向货物接受者提供MSDS(物质按67/548/EEC评定,配制品按1999/45/EC评定),而且该要**针对欧盟生产商的。对于中国玩具生产商/欧盟进口商,只有当玩具被判定为含有危险配制品时才需要提供MSDS。实际上对于这类含配制品玩具出口欧盟通常需要进行毒理风险评估(TRA)。
有趣的是在实际操作中,玩具原料厂家要求为其产品编写REACH版的MSDS的申请不少。这可能是因为通过原料的MSDS,玩具生产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其产品中所使用化学品的危害信息,并在生产中采取相关的防范措施,从而方便地建立自己产品的MSDS(当需要时)。特别是通过MSDS信息,如果发现该产品(REACH中归类为物品)采用了高关注物质(SVHC),并且产品中含量超过0.1%时,生产商应该履行通报义务。针对该物品至少要将该高关注物质的名称告知下游用户或者*终消费者.
1.4授权(Authorization)和限制(restriction)义务
目前大约有1500种高关注物质,如果它们被有意地用到玩具生产中,这是需要授权的。通常通过MSDS来发现这些高关注物质是不够的,因为MSDS只是已知信息的总结,还有一些以杂质存在的高关注物质是需要通过检测来发现的。
目前欧盟玩具EN71系列标准中所列出的限制化学品是十分有限的,因此除这些化学品外,还需要根据76/769/EEC中所列出的限制化学品,结合实际情况做一些高风险的限制化学品的测试,例如纺织品中的偶氮染料(AZO),塑料中的邻苯二甲酸酯(Phthalate)等。可以预见由于REACH的实施,高危险化学品将以更快的速度被列入在76/769/EEC的限制范围内,该指令将于2009年6月1日被废除,相关的限制要求将归并到REACH法规中.
来源:中国国际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