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触摸性测试方法
1.目的:指定任何玩具上之部分或配件(换言之,点及边)可以接触而引来危险评估.
2.范围:
2.1.此测试适用於8岁以下儿童所用的玩具及其他用品,分别在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
前后(不含咬力测试)——ASTM/CPSC。
2.2.此测试适用於14岁以下儿童所用的玩具及其他用品,分别在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
前后(不含咬力测试)--EN71,
2.3.适合USA l6CFRl500.48,1500.49及ASTMF963-96a,EN71Partl之要求。
2.4.豁免:点、边突起或临近表面之间做成间隙在0.020时内,则识别为不可触及。
3.定义:
3.1.可触摸性——按16CFR1500.48及1500.49及EN71Partl第8.10节设计和
图一描述作玩具上任何部份触摸.
3.2.玩具—指任何设计,标贴广告或其他形式玩具,游戏或用品提供给儿童玩耍.
4.使用设备:
4.1.触摸探棒A.
4.2.触摸探棒B.
4.3.离隙尺可测到0.020英寸。
5.测试方法:
5.1.样办预备:
测试前,每个样板需在温度为20-250C,相对湿度为20-70%的条件下摆放*少4小时.
5.2.程序:
5.2.1.供三岁或三岁以下儿童所用的玩具,玩具任何部份能让图1之探棒A轴肩前方
作接触,而每个关节*多转动至900,以模仿指关节动作,在任何于洞、凹槽或开
口之较小尺寸,情况如下:
5.2.1.1.尺寸少於1.02英寸(探棒A的轴肩直径),则总插入深度至探棒A的轴肩.
5.2.1.2.尺寸在1.02-7.36英寸,则总插入深度以开口平面的任意一点起到孔洞,
凹槽或开
口之较小尺寸的2.25倍长度为止。
5.2.1.3.尺寸大於7.36英寸,则总插入深度不予限制,除非碰到其他孔洞、凹槽或
开口为止。
5.2.2.供三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玩具任何部份能让图1之探棒B轴肩前方作I接触,
而每个关节*多转动至90’,以模仿指关节动作。在任何孔洞、凹I槽或开口之小尺寸,
情况如下:
5.2.2.1.尺寸少於1.51英寸(探棒B的轴肩直径),则总插入深度至探棒B的轴肩。
5.2.2.2.尺寸在1.51至9.00英寸,则总插入深度以开口平画的任何一点起到孔洞凹槽
或之较小尺寸的2.25倍长度为止。
5.2.2.3.尺寸大於9.00英寸,则总插入深度不予限制,除非碰到其他孔洞、凹槽或开
口为止。
5.2.3.儿童横跨俩组儿童年龄,则必须按照5.2.1及5.2.2项之规定作处理.
6.测试结果:检查被测点或边是否可触及,如何可触及,则需进行利角、利边测试,评定
将以利角、利边测试标准为准。
7.报告:
7.1.玩具适用的儿童年龄组别。
7.2.测试时使用哪一个探棒。
7.3.被测试部份或配件受探棒轴肩前方接触与否.
8.参考文件:
8.1.U.S.A16CFR1500.48,1500.49。
8.2.ASTMF963-96a第4.7,4.8节。
8.3.Enl Part11998第4.17节。
9.使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