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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操作规程

化验室操作规程
一、化学试验一般操作规则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质时,必须置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入口。如需要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一小槽,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滑的形状。如将玻璃管()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入,防止折断伤手。
6.严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例如Na2O2熔融时,坩埚口不得对着人,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置防护挡板。
8.一切发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9.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1.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它物品敲开,以免瓶子破裂。
12.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废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标准,则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13.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坏的燃烧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而溅出伤人。
15.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
16.蒸馏易挥发和易燃体所用的玻璃器具必须完整无缺陷。禁止用火直接加热。
二、使用电气设备规则
1.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确认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2.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要更换保险丝时,应由电工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随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4.电气开关箱内及下面,不准放任何物品。
5.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6.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7.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罩。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8.禁止洒水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9.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气设备。
 
资料编辑:南京联创分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理化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