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战条件下,按战时给水标准保障**用水。包括:水源侦察、汲水、净水、贮水、输水和配水。野战给水方法是在现地开设给水站或从后方输送。当采用后一种方法给水时,可在**配置地域建立配水站,以便有计划地贮存和分配用水。 水源侦察主要是查明水源情况,搜集同水源有关的战术、工程和卫生方面的资料。水源侦察通常由**司令部组织,由工程兵(野战给水工程分队或工兵分队)、防化兵、卫生人员等组成的侦察组实施。汲水包括汲取地下水和地面水两种。汲取地下水,可构筑管井、坑井和引泉构筑物;汲取地面水,可构筑拦贮、引水设施。管井可用钻井机、浅管井和土钻等构筑;坑井和引泉构筑物可用人工、机械和爆破法构筑。从水源中汲水,可使用摩托水泵、潜水电泵、手摇水泵和其他器材。净水是指对水的净化处理。根据其用途和水质情况,可使用制式净水器材(见野战给水器材)或就便净水器材净水。净水方法主要包括混凝沉淀、过滤和**。混凝沉淀是使用混凝药剂进行的沉淀,可去除水中胶体物质和悬浮杂质,使水澄清。过滤是使水通过由过滤材料制成的滤水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