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仪器校准
应按仪器的操作手册对自动监测仪器定期进行校准。
2 试剂配制与有效性检查
所有使用的试剂必须为分析纯或优级纯级别,且未失效;
标准溶液贮存期除���明确的规定外,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标准溶液和试剂的配制按计量认证的要求进行。
3 标准溶液核查
使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每周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一次标准溶液核查,计算其准确度和精密度。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推荐值的±10%,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5%。并按照《标准溶液核查结果纪录表》记录核查结果。
标准溶液核查结果纪录表
测试人: 测定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测试
项目
单位
配制值
(推荐值)
测定值
相对误差(%)
相对标准偏差(%)
1
2
…
4 比对实验
各托管站每月应进行一次比对实验。采用实验室方法同步分析实际水样,与自动监测仪器的测定结果相比对,并按照《比对实验结果纪录表》记录比对实验结果。比对实验结果相对误差不大于±20%,项目浓度在检测限3倍以内不受此限。
测试项目包括水温、pH、DO、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TOC和氨氮等7个项目,各托管站根据自己的仪器配置情况安排需要测试的项目。核查和实验结果必须如实记录,作为水站运行管理的档案保存并上报总站。
比对实验结果记录表
自动监测仪器测定结果
实验室测定结果
平均值
测定误差
(%)
5 数据三级审核制度
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审核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技术人员应每日对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判断和处理,并记录处理办法。经由技术人员、室主任以及主管业务站长审核上报的数据为有效数据。
6 建立水站质控档案管理制度
托管站应建立严格的质控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质控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包括水站日常数据检查情况、试剂配制情况、每周巡检的作业情况、每周标准溶液的核查结果、每月比对实验的结果、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等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