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羽绒羽毛现行标准中羽毛绒种类鉴定方法研究
Research on Determination Methods of Feather and Down Specie in Current China Feather and Down Standards
文/朱峰 翁春艳 涂貌贞 董海燕
摘要:通过对GB/T 10288—2003《羽绒羽毛检验方法》和FZ/T 80001—2002《水洗羽毛羽绒试验方法》中羽毛绒种类鉴定方法的比较,找出了相互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鹅、鸭毛绒鉴定准确性和客观性的建议。
关键词:GB/T 10288—2003;FZ/T 80001—2002;羽毛绒;种类鉴定
Abstract: Determination methods of feather and down in GB/T 10288—2003 and FZ/T 80001—2002 were compared.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them were identified. The problems of current determination of feather and down were analyzed. At last, several suggestions on how to improve the accuracy and objectivity of determination of feather and down specie were proposed.
Key words: GB/T 10288-2003; FZ/T 80001-2002; Feather and down; Determination of Species
1 前言
我国是羽毛绒资源极其丰富的国家,是世界上*大的羽绒及制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也是*大的消费国,羽毛的出口贸易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出口贸易额占据了世界羽绒市场70%以上[1]。凭借羽绒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势,我国羽绒行业在国际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市场上羽绒产品繁多,质量也参差不齐,但种类主要是鹅绒、鸭绒两大类。鹅绒和鸭绒,鹅毛和鸭毛、鸡毛等在外观上并无明显的区别,然而,在作为羽毛绒填充物的保暖性能方面却有着明显的差异,相同含量的鹅绒的保暖效果要优于鸭绒,市场上的价格也较高[2]。而许多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常在鹅毛绒中掺入鸭毛绒或陆禽毛加以销售,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因此,鸭、鹅毛绒的鉴别成为羽毛绒检测中重要的一项。为保证羽毛绒及其制品的质量,我国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标准,为鹅、鸭毛绒的种类鉴定提供了依据。在日常检验中,一方面,相关标准基本上都是一些文字上定性的说明,检验人员难以准确掌握;另一方面鸭、鹅毛绒以各种形式存在,羽毛分为正常羽毛和损伤羽毛,羽绒主要指绒子和绒丝,绒子又分为朵绒、未成熟绒、类似绒和损伤绒,微观显微结构存在交叉、雷同现象,给检验造成困难,如GB/T 17685—2003《羽绒羽毛》在其“附录A(规范性附录)类似绒样照”中对四种类似绒作绒子处理。为了促使相关标准的进一步完善,笔者通过对相关标准羽毛绒种类鉴定方法的实践和比较,在这里提出本人的看法,供各位同仁共同思考。
2 我国相关现行标准中鹅、鸭毛绒种类鉴定方法比较
我国羽绒羽毛现行标准主要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为GB/T 17685—2003,适用于未水洗羽绒羽毛、水洗羽绒羽毛的生产加工、贸易,其试验方法按照GB/T 10288—2003《羽绒羽毛检验方法》规定执行;行业标准为FZ/T 81002—2002《水洗羽毛羽绒》,适用于以鸭、鹅羽为原料的水洗羽毛羽绒,其试验方法按照FZ/T 80001—2002《水洗羽毛羽绒试验方法》规定执行。
目前,羽绒服检验依据的标准是GB/T 14272—2002《羽绒服装》,该标准填充物检验引用标准是FZ/T 81002—2002《水洗羽毛羽绒》,是目前国内*常用的羽绒羽毛及其制品的检验方法,主要用于内销的羽绒羽毛的检验和测定。而国家标准GB/T 17685—2003以及GB/T 10288—2003则力求在内容上与国际接轨,鹅、鸭毛绒种类鉴定方法等基本采用了国际羽绒羽毛局(International Down and Feather Bureau,简称IDFB)规定的检验方法]或与欧洲方法接近。
GB/T 10288—2003和FZ/T 80001—2002各自对羽毛绒种类鉴定方法进行了规定。
GB/T 10288—2003采用投影仪或显微镜作为观察工具,逐一介绍了鸭毛(绒)、鹅毛(绒)、鸡毛、鸽子毛以及无法区分毛(绒)的观察鉴定方法(详见表1),观察特征主要为菱节分布状态、菱节大小和形状以及菱节间距等方面。
表1 GB/T 10288—2003羽毛绒种类鉴定方法
毛(绒)种类 | 特征 |
菱节分布状态1 | 菱节大小和形状 | 菱节间距 |
鸭毛(绒) | 绒子和羽毛根部的羽枝远端 | 三角形菱节,与鹅毛(绒)的菱节相比,较大。 | 菱节间距较小,约与菱节的大小相等。 |
鹅毛(绒) | 从羽枝的中部开始出现 | 菱节较小 | 菱节间距离较大,数倍于菱节的大小 |
鸡 毛 | 小结节或膨胀突起分布于几乎整根羽枝,均匀分布,呈竹节状。 | - | - |
鸽子毛 | 羽枝上均匀分布一系列菱节,菱节分布于几乎整根羽枝。 | - | 菱节间距离较大,数倍于菱节的大小。 |
无法区分毛(绒) | 无明显菱节,无法区分其属于鹅毛(绒)、鸭毛(绒)或其他毛(绒)。 |
注1:鸡毛显微特征描述中为小结节或膨胀突起;
注2:“-”表示该标准中没有对此项进行描述。
FZ/T 80001—2002以规范性附录的形式先从整体上描述了羽毛绒的构成,即:鹅、鸭毛绒在显微镜放大40倍的情况下,其羽枝、羽丝和绒丝会呈现出一幅巨大的树枝画面,该“树”以羽枝、羽丝和绒丝为“树干”,羽小枝和绒小枝为“树枝”。在羽小枝(“鸡”称毛丝枝)和绒小枝上分布着大小的丫形和三角形的赘合物,丫形的称作隆节,三角形的称为菱节,两节之间的距离称为节距。FZ/T 80001-2002对鹅、鸭毛绒的特征纤维结构辅以图示的同时,用文字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并非所有的羽小枝或绒小枝上都生有菱节,一般羽小枝不存在菱节,只有绒小枝和部分羽小枝才分布着菱节。有菱节的绒小枝往往生长在绒丝的末端部分,绒丝梢端的绒小枝往往不生有菱节。放大后的绒子形似毛型绒,梢端无茎而较零乱,绒核呈树根状。带菱节的绒丝往往生长在绒根下半部,也就是说,菱节生长在绒核周围绒丝的绒小枝上。在显微镜放大100倍的情况下,绒小枝的梢端部分显示出有隆节存在,其形状成丫形,小于菱节。鹅、鸭绒的菱节形状、大小及分布状况的差别见表2。
表2 FZ/T 80001—2002羽绒纤维结构的区别
特征 | 绒种类 |
鹅绒 | 鸭绒 |
菱节间距 | 长 | 短 |
菱节分布状态 | 整枝都有,1/3处开始有菱节 | 集中于上端,1/2处开始有菱节 |
菱节大小和形状 | 小,近似等腰三角形 | 大,近似正三角形 |
绒丝粗细程度 | 细 | 粗 |
菱节分布程度 | 少量小枝有菱节 | 几乎所有绒小枝都有菱节 |
绒小枝 | 绒小枝之间距离较狭且绒丝较细 | 绒小枝之间距离较宽且绒丝较粗 |
枝杈 | 几乎整枝都有枝杈(1/3处开始有枝杈) | 集中于端部(1/2处开始有枝杈) |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GB/T 10288—2003和FZ/T 80001—2002在羽毛绒种类鉴定上既存在共同点也存在差异。共同点在于:(1)从鉴定方式来说,GB/T 10288—2003和FZ/T 80001—2002都是通过显微镜或投影仪用肉眼感官观察样品的显微结构来实现鉴定;(2)从鉴定依据来说,GB/T 10288—2003和FZ/T 80001—2002都给出了相应文字描述外观特性以及图示作为判据。不同点在于:GB/T 10288—2003接轨IDFB“官方分析方法”,给出了鸭毛(绒)、鹅毛(绒)、鸡毛、鸽子毛以及无法区分毛(绒)等五大类毛绒的观察鉴定方法,但定性特征文字描述和图示过于简单;FZ/T 80001—2002只给出了鸭毛(绒)、鹅毛(绒)的特征描述,但定性特征文字描述和图示相对国标来说信息量更大。
3 我国现行羽毛绒种类鉴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现行的羽毛绒种类的鉴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际上通行的鉴定标准基本上都是一些文字上定性的说明,缺乏统一的定量的判别数据。对羽毛绒种类进行鉴定检验时,测试人员一般通过感官分析来识别其属性,而感官检验的依据就是上述标准中的文字定义和图示,这就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GB/T 10288—2003和FZ/T 80001—2002示意图和文字描述简单,而且缺乏相关样照和实物标样的参照,给实际检验带来困难。
二是由于文字描述外观特性有一定的局限性,检验人员难以准确掌握,检验标准难以统一,可能造成同一样品得到不同的检测结果。
三是这种人工肉眼鉴定对鉴定检验人员要求很高。检验人员需要大量的训练和实践经验,必须对水禽毛中鹅绒、鸭绒,陆禽毛中的鸡毛、鸽子毛等的形态特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进行检测。而且由于检测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人为因素,检测结果常受检验人员的情绪因素、操作技术、专业知识水平的影响而产生波动。如果长时间进行人工鉴定,会引起视觉疲劳,更容易出现检测错误。
为提高在我国羽绒羽毛现行标准中羽毛绒鉴定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笔者有以下建议:
(1)统一、完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于标准对应的用途不一样而由不同部门起草发布实施,建议国家在制定相关标准时,应充分注意这些标准在试验方法等方面的统一,更好地指导生产。GB/T 10288—2003和FZ/T 80001—2002在鹅、鸭毛绒种类鉴定上需要优势互补:GB/T 10288—2003应在现有文字定性描述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定性特征和图示;FZ/T 80001—2002应致力于接轨国际,将现有的种类鉴定特征扩展,将可能影响产品品质的非鹅、鸭毛绒的鉴定特征进行描述。
(2)研制相关《样照》,与现行标准相配套,以实物对照现行标准中各定义文字,使抽象的文字说明辅以实物标样,直观感强,便于识别和统一目光,可供商检、外贸和各羽毛加工厂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3)提供量化判据,消除现行感官检验带来的检验结果的不确定性。
(4)开发、推广新鉴定方法。在传统文字表述、样照及目光比对的基础上,建立基于统一的定量数据的鉴定方法,甚至再进一步,**开发出高效上等的羽毛绒种类检测的自动检测标准方法,服务于我国羽毛羽绒产业发展和贸易。
(作者单位: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
参考文献:
[1] 王敦洲.我国羽绒生产现状及外贸出口展望[J]. 水禽世界, 2006(4): 4-6.
[2] 王华雄, 林德康, 付劲.羽绒及其制品的质量与检验[M]. 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