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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410家企业交易排污权3.8亿

 
山西410家企业交易排污权3.8亿828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我省排污权交易额累计达3.8亿元,累计有410家企业成功进行了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排污权交易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据了解,2010年,环境保护部批准山西作为国家排污权交易的试点省。2012年,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投入运行,全省正式开展排污权交易,并将排污权交易纳入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常态化管理。截至7月底,山西今年排污权交易已经实现交易额8791万元。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经过两年多的排污权交易工作推进,我省排污权交易已由初期的政府储备出让为主逐步过渡到企业间自主交易为主,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这样,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的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另外了解到,山西排污权交易只允许环境质量好的地方向环境质量差的地方,或者环境质量相当的地方之间购买转让,确保了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使重污染企业选择了主动关停,将排污指标转让给了新兴产业项目。
 
 文章来源: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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