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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公司荣获《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

贝尔公司荣获《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
根据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经过长达近半年时间的审查,东莞市贝尔试验设备有限公司于2011年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通过为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获此荣耀意味着东莞市贝尔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已被省、市政府等各职能部门认可为科技先导型企业,这充分印证着贝尔不断向仪器仪表技术研发的**领域积极进取的决心。

   民营科技企业是指非政府经营,实行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及新科技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
贝尔公司荣获“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须符合以下范围和标准:

 1、符合民营科技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

 2、有合法的**或科技成果、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

 3、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应占专职从业人员的30%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应有非在职证明或单位同意的证明;

4、有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注册资本;知识产权经合法评估可折价作注册资本,但不应超过注册资本总金额的30%;

 5、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依法订立的企业章程。贝尔公司荣获“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