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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公司荣获《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

贝尔公司荣获《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
根据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经过长达近半年时间的审查,东莞市贝尔试验设备有限公司于2011年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通过为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获此荣耀意味着东莞市贝尔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已被省、市政府等各职能部门认可为科技先导型企业,这充分印证着贝尔不断向仪器仪表技术研发的尖端领域积极进取的决心。

   民营科技企业是指非政府经营,实行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及新科技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
贝尔公司荣获“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须符合以下范围和标准:

 1、符合民营科技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

 2、有合法的专利或科技成果、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

 3、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应占专职从业人员的30%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应有非在职证明或单位同意的证明;

4、有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注册资本;知识产权经合法评估可折价作注册资本,但不应超过注册资本总金额的30%;

 5、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依法订立的企业章程。贝尔公司荣获“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