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A系列电子计重台秤产品特点:
1. 内置可充电蓄电池,充电时可以开机使用。
2. 开机自动置零。
3. 零点自动跟踪。
4. 具有计重、计数、百分比切换功能;计重时具有重量分选功能。
5. 电源: 交流220V(±10%)/ 50Hz; 直流6V/4Ah (内置可充电蓄电池)
6. 工作温度范围:0℃ ~ +40℃。
7. 相对工作湿度: ≤ 85% RH。
8.台面尺寸:350*450mm,450*600mm,600*600mm
TCS-A系列交直流两用电子计重台秤
型号 | *大称量(kg) | *小称量(g) | 分度值(g) | 精度等级 |
TCS-60 | 60 | 400 | 20 | Ⅲ |
TCS-150 | 150 | 1000 | 50 | Ⅲ |
TCS-300 | 300 | 2000 | 100 | Ⅲ |
TCS-600 | 600 | 4000 | 200 | Ⅲ |
一、键盘操作说明:
1. 【标定】键:由于使用地点不同等原因造成称量不准时进行重量重新标定。
2. 【模式】键:功能模式选择,选择计重、计数、百分比三种工作模式。
3. 【单位】键:单位选择,有公斤、磅两种单位供选择。
4. 【设定】键:在计重模式用于进入设定上下限报警范围;计数和百分比模式用来重量取样。
5. 【置零】键:秤台上没有任何��品,但显示出现微小重量出现,按此键使重量归零。
6. 【去皮】键:用来去除皮重,在去皮状态下用来消除皮重。
7. 【 ↑ 】键:数字输入键,用来输入数字或选择数字。
8. 【确认】键:确认当前的操作。
二、 操作说明:
电子秤应置于稳定平整的台面上。调整四个底脚螺钉使秤处于水平位置,然后开启电源(如果需要则应先放上专用秤盘)。
开机笔画显示结束后进入计重模式,“零位”标志和“公斤”指示标志出现,可按“模式”键循环选择计重、计数、百分比三种功能模式
电子秤不能长期在去皮状态下使用,否则零位自动跟踪功能消失,零位会产生漂移。
【计重模式】
单位选择:按【单位】键,用来在公斤和磅之间选择计重单位,显示屏上出现相应的指示标志。
去皮功能:将容器放在秤盘上,重量稳定后,按【去皮】键,重量显示为零, “去皮”标志出现,此时显示的重量为净重;将秤盘上的物品取下,重量显示为负值,再按【去皮】键,称重复零,“去皮”标志消失。
置零功能: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零点漂移现象(秤盘上无任何物品,但有重量显示),按【置零】键,重量归零。(置零范围:≤4%FS,去皮状态下无效)。
报警设定功能:
①按【设定】键,轮流显示上一次设定的重量上限和提示符“-HH-”, 按【确认】键,则不改变上一次的
设定值,直接进入下限的设定;按【 ↑ 】键,即进入数字输入状态。在数字输入过程中,按【 ↑ 】键,当前某位的数值加1,按【确认】键,确认当前某位的数值,并开始设定下一位,如果是*末尾的数值,则进入设定下限值。
②设定下限,如果刚进入设定下限值,则轮流显示上一次设定的重量下限和提示符“-LL-”,该过程的操作同设定上限。下限设定结束后进入报警方式的设定。
③报警方式设定,重量窗显示“-IN-”表示范围内报警,显示“-OUT-”表示范围外报警,显示“-NO-”表示没有报警,此时,可以按【 ↑ 】键切换,选择好后按【确认】键结束设定。
在设定过程,按【设定】键则退出设定,当前的设定值无效。
【计数模式】
在计数模式下,按【设定】键,则进行重量取样,显示“SAP X”(X为当前的取样个数)。
①按【 ↑ 】键,循环选择10、20、50、100、200五种取样个数;按【确认】键,确认取样个数。
②选择取样个数后,重量显示“LOAD-C”,在秤盘上放足样品个数,按【确认】键,完成取样。
③单重不足有两种情况:
1.重量显示“-SLAC-”时,表示所取样的单重低于分度值的80%,但仍可以进行计数,只是可能会造成计数不准确,该标志出现约3秒后自动消失。
2.重量显示“-CSL-”时,表示所取样严重不足,须重新取样;按【设定】键重新取样,【确认】键则退回到计重模式。
在取样状态下,按【设定】键,则退出取样状态。
【百分比模式】
①在百分比模式下,按【设定】键,显示“LOAD-P”,重量取样有两种方式:
(1). 在秤盘上放足样品,按【确认】键,完成取样。
(2). 按【 单位】键,显示“000000”后,通过【 ↑ 】键和【确认】键输入重量的数值。
②当所取样品的重量小于称量的0.1%时,重量显示“-CSL-”时,表示所取样不足,须重新取样;按【设定】键重新取样,【确认】键则退回到计重模式。
在取样状态下,按【设定】键,则退出取样状态。
【重量标定功能】
按住【标定】键约4秒钟,重量显示“CAL.”后,表示可以进行标定操作,有两种标定方式共选择:
①满量程标定:根据秤的称量,在秤盘上放足砝码,稳定后按【确认】键,标定完成。
②任意重量标定,其操作如下:
(1)、按【设定】键,重量显示上一次标定时的加载重量。
(2)、按【 ↑ 】键和【确认】键输入本次加载的重量,数值输入结束后(无数字闪烁时输入结束), 加载相应的重量,稳定后按【确认】键,标定完成。
在重量标定过程中,按【模式】键,则退出标定状态。
注意:
在计重模式下所设定的上下限范围和报警方式被储存在秤内,不同的单位对应不同的报警范围和方式。通过【 ↑ 】键输入的数值不能大于秤的称量范围。
五、 报警指示
(1)当被称物超过100%FS+9d时,重量显示为“--OF--”,并连续发声报警。如ADC转换溢出,重量显示为“—Adc—”并连续发声报警。以上情况应将被称物取下。
(2)电压不足,当重量显示为零时,显示 “—Lo—”(如加载,则显示恢复正常)。此时可短时间再使用,但应尽快插上交流电插头对电池充电。
(3)当开机时的底秤超过允许范围,重量显示为“HHHHH”或“LLLLL”,表示底秤过高或过低。
(4)开机时不稳,重量显示为“UNSTA”,可能台面强度太低或受到强烈振动:加固台面,避开振动。
(5)开机后显示“—SYS—”,重新标定或送修;开机后显示“—Set—”,报警设定错误,应重新设定报警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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