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我国的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酯树脂和成型品中酚(蒸馏水,回流6h)的溶出量不大于0.05 mg/kg,是采用滴定的方法对溶液中游离的酚进行定量计算。
b) 欧盟:欧盟2002/72/EC法则规定双酚A在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中的迁移限量为3 mg/kg。欧盟采用液相色谱对双酚A的迁移量进行检测(检出限为0.2~0.7 mg/kg)。
c) 美国: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规定双酚A 可作为食品接触材料的原料使用。EPA(1993)规定*大可接受剂量或者参考剂量是0.05mg/kg.bw (每千克体重0.05毫克)。
d) 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聚碳酸酯食品容器中的双酚A溶出限量为2.5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