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仪表展览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分享
微信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开心网
豆瓣
会员服务
进取版
标准版
尊贵版
|
设为首页
|
收藏
|
导航
|
帮助
|
移动端
|
官方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收获行业前沿信息
产品
资讯
请输入产品名称
噪声分析仪
纺织检测仪器
Toc分析仪
PT-303红外测温仪
转矩测试仪
继电保护试验仪
定氮仪
首页
产品
专题
品牌
资料
展会
成功案例
网上展会
词多 效果好 就选易搜宝!
杭州泽大仪器有限公司(原浙江大学电气设备厂)
新增产品
|
公司简介
注册时间:
2006-07-27
联系人:
电话:
Email:
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目录
公司新闻
技术文章
资料下载
成功案例
人才招聘
荣誉证书
联系我们
产品目录
多参数食品快速分析仪
肉类水分测定仪
农药残留便携式快速测定仪
药品GSP认证专用温度记录仪 温湿度记录仪
温度记录仪
冷车温度记录仪
冷库温度记录仪
温度记录仪带报警
温度记录仪
双温度记录仪
高温温度记录仪
高温双路温度记录仪
三路温度记录仪
温度远程检测仪
温湿度记录仪
温湿度记录仪
温湿度记录仪带报警
高精度温湿度记录仪
二氧化碳CO2记录仪
二氧化碳CO2温度记录仪
照度记录仪
照度记录仪
照度温度记录仪
风速风向记录仪
雨量记录仪
电压记录仪
电压记录仪
电流记录仪
电流记录仪
PH记录仪
PH记录仪
PH温度记录仪
记录仪短信报警器
恒温定时消煮炉
恒温定时消煮炉
湿度记录仪
湿度记录仪
高精度湿度记录仪
人工气候室
人工气候室
氢气发生器
全自动高纯度氢气发生器
数据记录仪远程报警及传输系统
电话报警系统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文章
>
技术文章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档案局1987年8月29日颁布,自1987年8月29日施行)
**章 总 则
**条 为了确保档案的**,*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加强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条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温湿度控制和调节,防治有害生物、防尘、防火、防盗、照明管理和档案保管状况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 加强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档案馆的重要任务之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库房技术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省以上档案馆应设置技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档案库房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条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人员应刻苦钻研档案保护技术,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努力成为技术管理方面的专家。
第六条 通过加强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应基本达到温湿度适宜,清洁卫生,无虫霉滋生。
第三章 温湿度控制
第七条 档案库房(含胶片库、磁带库)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有设备的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2℃;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有设备的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
第八条 保存母片的胶片库温度应控制在13~1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45%。
第九条 各库房及库外应科学地安设温湿度记录仪表,潮湿地区应配备去湿机,专门库房应安装空调设备。
第十条 库房内外温湿度应定时测记,一般每天两次,掌握温湿度变化情况,随时予以控制调节。注意积累库房温湿度变化的资料,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分析,以便掌握库内外温湿度变化规律,制订综合管理计划。
第十一条 空调、去湿或增湿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温湿度记录仪表应按设备要求定期校验。
第十二条 档案柜架应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一般柜背与墙不小于10厘米,柜侧间距不小于60厘米),成行地垂直于有窗的墙面摆设,便于通风降湿。
第十三条 新建库房竣工后,应经6~12个月干燥方可将档案入库。
第四章 虫霉防治与除尘
第十四条 各档案馆应设**室或**箱,新接收进馆的档案经**、除尘后方能入库。
第十五条 建立定期虫霉检查制度,发现虫霉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配备吸尘器,加密封门或过渡门,除尘与防尘结合。有条件的档案馆可设置空气过滤装置,防止污染气体进入库房。
第十七条 档案库房周围的空地应植树种草,搞好绿化,减少污染。对影响、恶化库房环境的污染源,应采取措施,及时**。
第五章 防火与防盗
第十八条 档案库区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按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九条 **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库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条 档案库房宜安装火警及防盗报警装置,并有切实可行的防盗措施。
第六章 照明管理
**十一条 档案库房宜选用白炽灯作人工照明光源,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如采用荧光灯时,应对紫外线进行过滤。
**十二条 档案库房不宜采用自然光源,有外窗时应有窗帘、窗板等遮阳措施。
**十三条 档案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避免阳光直射。
第七章 档案保管状况检查
**十四条 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十五条 每年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抽样检查,掌握档案保管情况,为科学管理积累资料。
第八章 附 则
**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各档案室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实施
**十七条 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篇:
出口肠衣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下一篇:
关于食品保质期的新规定
若网站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通过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