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性试验是 IEC 60950 :1999 UL 94 IEC 707
IEC695-2-2 ISO1210 :1992 等标准规定的模拟**试验项目。
燃烧性试验是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气源 ( 甲烷或天然气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试品下铺垫的引燃物是否引燃来评定其燃烧性。
本燃烧性试验仪能对总质量超过和不超过 18kg 的移动式设备防火防护外壳;驻立式设备的防火防护外壳;安置于防火外壳内的材料; V-0 、 V-1 、 V-2 、 HB 、 5V 、 HF-1 、 HF-2 、 HBF 级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标准: UL94, ASTM D635, 3801, 4804, 4986, 5048; ISO9772.3, 9773; IEC 60707, IEC 60695 11-10(取代ISO 1210)与11-20(取代ISO 10351)
性 能 参 数:
灯具
本生灯灯管直径 9.5mm ± 0.5mm 从空气主进气口或入口处向上长度约 100mm
灯具试验倾角
0°20°45可快速定位,*大行程约 150mm
施燃气体
98% 甲烷气 ( 基准气 ) ,也可使用 37MJ/m 3 ±1MJ/m 3 天然气
施燃和移开时间
1s ~ 999.9s( 数显可预置 )
持燃时间
1s ~ 999.9s( 数显不可预置 )
重复施燃次数
1 ~ 9999 次 ( 数显可预置 )
试验区容积
0. 5 m3,0.75 m3,
电源功率
0.5kVA 220V 50-60Hz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17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