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品目录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
仪表展览网 >>> 展馆展区 >>> 权威报告-GB 4806.7-2016 PP材料CNAS/CMA机构
> 权威报告-GB 4806.7-2016 PP材料CNAS/CMA机构

产品资料

权威报告-GB 4806.7-2016 PP材料CNAS/CMA机构

权威报告-GB 4806.7-2016 PP材料CNAS/CMA机构
  • 如果您对该产品感兴趣的话,可以
  • 产品名称:权威报告-GB 4806.7-2016 PP材料CNAS/CMA机构
  • 产品型号:CNAS/CMA
  • 产品展商: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
  • 产品文档:无相关文档
简单介绍
权威报告-GB 4806.7-2016 PP材料CNAS/CMA机构,针对PP材料 旧国标是GB 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现在更新国标,PP材料检测采用GB 4806.7-2016《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7-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在2016年10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过渡期为6个月,2017年4月19日正式开始实施。 权威报告-GB 4806.7-2016 PP材料CNAS/CMA机构
产品描述

权威报告-GB 4806.7-2016 PP材料CNAS/CMA机构

 

    针对PP材料,旧国标是GB 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现在更新国标,PP材料检测采用GB 4806.7-2016《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7-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在201610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过渡期为6个月,2017419日正式开始实施。

 

PP材料旧国标GB 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项目为:

聚丙烯成型品
PP

GB 9688-19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感官分析

蒸发残渣-4%乙酸

蒸发残渣-正己烷

高锰酸钾消耗量

重金属(以pb计)

脱色试验

 

更新国标后,采用的新标准GB 4806.7-2016《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项目为:

聚丙烯成型品
PP

GB 4806.7-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感官分析

高锰酸钾消耗量

重金属(以pb计)

总迁移量-4%乙酸

总迁移量-20%乙醇

总迁移量-95%乙醇

总迁移量-异辛烷

脱色试验

 

GB 4806.1-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要求

GB 4806.2-2015 食品**国家标准  奶嘴

GB 4806.3-2016 食品**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

GB 4806.4-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GB 4806.5-2016 食品**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6-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9-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4806.10-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GB 4806.11-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GB 9685-2016 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未经允许,请勿擅自转载

联络人:Mr Vincent

检测电话:

电邮:cst_vincent@163.com

QQ:2472083366

-中国GB、欧盟1935/2004/EC、美国FDA、德国LFGB、法国DGCCRF、澳大利亚、意大利、日本、韩国

-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

CNAS、CMA资质检测机构

http://cst-test.com/

产品留言
标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内容
验证码
点击换一张
注:1.可以使用快捷键Alt+S或Ctrl+Enter发送信息!
2.如有必要,请您留下您的详细联系方式!
  • 温馨提示: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与产品质量。
  •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为注册会员自行发布,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争议,平台将会监督协助处理,欢迎举报
产品留言
标题
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
验证码
点击换一张
注:1.可以使用快捷键Alt+S或Ctrl+Enter发送信息!
2.如有必要,请您留下您的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