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属IMO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公约《MARPOL 73/78》附则IV的关键设备。现行的排放标准和性能试验准则是1976年12月3日颁布的MEPC.2(VI)决议(称为老标准),本系列装置遵守2006年10月13日 颁布的MEPC.159(55)决议(称为新标准),公约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凡是吊装到不论新老船舶上的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都应满足新标准的要求。
汇总各种规则和排放标准如下:
IMO
老标准
新标准
USCG
Alaska
TSS (mg/l)
50
35
150
30
BOD5 (mg/l)
25
无要求
COD (mg/l)
125
大肠菌群 (个/100ml)
250
100
200
20
PH
6~9
6~8.5
余氯 (mg/l)
尽可能低
<0.5
10
型式试验天数, (天)
本装置为**产品,具有自主创 新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