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克服工业文明弊端,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由于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和经济规模,即使采用各种末端治理措施,也难以避免严重的环境影响。要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需要大规模开发和使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实现对自然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这对于尚处于工业化时期的我国来说,挑战是巨大的。但作为后发国家,我们又具有积极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经验的优势。我们必须抓住历史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思想上,应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主要是:从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结构的意识,将环境保护作为新阶段推进发展的重要任务。
在政策上,应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解决环境问题。只有将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问题。在发展政策上,抓紧拟订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经济政策体系,采取总体制度一次性设计、分步实施到位的办法,使鼓励发展的政策与鼓励环保的政策有机融合;在发展布局上,遵循自然规律,开展国内生态功能区划工作,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功能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要求确定不同地区的发展模式,引导各地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在发展规划上,进一步优化重化工业的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在措施上,应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包括建设完善的法律制度,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培养专业的执法队伍,采取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等。建立健全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环境保护管理决策相一致的环境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凡是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和产品一律淘汰,凡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允许新建,凡是超标或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是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地区一律实行“区域限批”,凡是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严惩。核心要**杜绝一切环境违法行为,任何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个人和单位都要补偿环境损失。
在行动上,应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保护环境。环境保护是全民族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齐心协力保护环境。一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意识。将环境保护列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青少年环境基础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宣传,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环境保护部门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总体设计部”,其他有关部门是环境保护事业的共同建设者。要加强环境保护部门的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体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四是形成科技**与科学决策机制。针对现阶段的环境污染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愿望,不断加大对全球性、区域性、流域性以及前瞻性重大环境问题的成因与演化趋势的研究,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形成国家、地方政府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的监控、预警技术体系,带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理性借鉴国际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环境保护活动。五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搭建平台,鼓励公众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六是加强基层社会单元的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社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使每个公民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
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