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仪表展览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分享
微信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开心网
豆瓣
会员服务
进取版
标准版
尊贵版
|
设为首页
|
收藏
|
导航
|
帮助
|
移动端
|
官方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收获行业前沿信息
产品
资讯
请输入产品名称
噪声分析仪
纺织检测仪器
Toc分析仪
PT-303红外测温仪
转矩测试仪
继电保护试验仪
定氮仪
首页
产品
专题
品牌
资料
展会
成功案例
网上展会
词多 效果好 就选易搜宝!
上海高致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新增产品
|
公司简介
注册时间:
2009-08-12
联系人:
电话:
Email:
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目录
公司新闻
技术文章
资料下载
成功案例
人才招聘
荣誉证书
联系我们
产品目录
基础仪器
无损检测
涂装仪器
超声波测厚仪
粗糙度仪/粗糙度比较样块
涂层测厚仪
壁厚测厚仪/橡胶、塑料薄膜测厚仪
超声波探伤仪
磁粉探伤仪
探伤灯
电火花检测仪/金属探测器
渗透探伤
硬度计
木材硬度计
便携式里氏硬度计
维氏硬度计
显微硬度计
布氏硬度计
洛氏硬度计
布洛维硬度计
韦氏硬度计/巴式硬度计
超声波硬度计
邵氏硬度计/橡胶硬度计
设备诊断
超声波声强计
测振仪
示温片/示温蜡片
雷达测速仪
工业内窥镜
频闪仪
转速表/转速计
红外热成像
红外测温仪
力学测试
推拉力计
张力计
扭力计/瓶盖扭力计
扭矩测试仪
扭矩扳手
扭力起子
环境仪器/气体检测
气体检测
风速/风量/气压
负离子检测仪/太阳能功率计
温度,温湿度计/温度记录仪
水分仪/水分测定仪
照度计/紫外辐照计/红外功率计
尘埃粒子/烟气分析
噪音计/声级计
高斯计/个人防护/辐射监测
发热量测定仪/雾度仪/透射比测定仪
量具量仪
瑞士TESA量具
日本三丰量具
百分表/千分表
磁性表座/比较仪座
数显卡尺/带表卡尺/游标卡尺
高度尺
带表卡规
塞尺/量规/角尺
检验平台/检验方箱/V型架
水平尺/水平仪
涂装设备
粘度计
色彩分析仪/光泽度计/色差仪
百格刀/附着力试验仪
透明度测定仪/色度测定仪
涂膜器/涂布器/杯突仪
刮板细度计/湿膜制备/盐分测试
磨耗仪/耐洗刷仪/平磨仪
漆膜硬度计/漆膜冲击器
粘度杯/比重杯/回粘性
其他涂装仪器
电化学仪器
电导率仪
BOD,COD,ORP测定仪
TOC测定仪/油份测定仪/水质分析仪
浊度仪
酸度计/ph计
电位滴定仪
离子浓度计/溴指数测定仪
比色计/测汞仪
移液器/絮凝搅拌器
沉降颗粒测定仪/溶氧仪/库伦仪
试验机
万能实验机
冲击试验机
材料试验机
摩擦磨损试验机
拉压试验机
高温蠕变试验机
其他试验机
实验设备/天平衡器
塑胶测试仪
精品电子天平
标准砝码
电子天平
进口电子天平
马弗炉
试验箱
电热板/电热台/电热套
干燥箱
培养箱
测绘仪器
测距仪/测距望远镜
建筑路桥
核密度检测仪
拉拔仪
钢筋测定仪
回弹仪
地下管线探地雷达
分析仪器
雾度仪
分光光度计
合金分析仪
色谱仪/质谱仪
食品检测
白度仪
定氮仪
谷物/果实硬度计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北京发改委澄清传闻:汽车环境税尚处研究阶段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内。
昨日,张燕友在接受《**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目前仅仅停留在国家相关部门的研究阶段。而*终能否执行、如何实施,都还无法确定。
因此,目前的一切说法,只是理论层面的探讨。
在我国环境压力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征收环境税的问题已经成为相关部门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不过,环境税如何征收更为合理,如何划分与现有税种的区别,仍然值得进一步探讨。
而针对机动车征收环境税,在业内专家看来,还存在很多不妥之处。“对于机动车所造成的道路交通污染和燃油方面的问题,我国目前已经通过三个税种加以解决。”专门对机动车环境税设置进行过研究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其介绍,在汽车购置税方面,大排量汽车征收10%购置税,小排量汽车2009年征收5%,2010年调整至7.5%。而在消费税方面,大排量汽车征收40%的消费税,小排量汽车**征收3%。这两个税种已经在汽车排量的税收征收方面,体现了很大的差异性。
“另外,自2009年开始,我国进行了燃油税改革。与环境关系*紧密的,就是消费税中的燃油的定额税从过去的2毛钱,提高到1元多钱。”刘桓说。在他看来,这三项针对机动车排量大小、耗油高低的税种,已经足以反映出我们对机动车环保和整治的要求。
“如果额外开征机动车环境税,应该说和目前已有的三个税种存在重叠。”刘桓说。
“如果在原来的税种中,没有涉及到环境方面的税费征收,那么机动车环境税的征收是有必要的。反之,就应该考虑这项税费设立和征收的合理性。”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研究所所长王灿发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对征收机动车环境税表示支持的观点,主要认为能够通过排放量的多少,而对税费征收进行动态调整。而在现有税种中,是否能够取得类似的效果,将成为新税种推出的关键之一。
“从目前的情况看,包括燃油税方面,都可以承担起类似的作用。不仅如此,如果觉得目前的力度不够,甚至可以在三个税种之中进行调整。”刘桓说。
上一篇:
烟台局:小服务挽回大损失 谋共赢质企同发展
下一篇:
热烈庆祝上海高致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无损检测事业部正式成立
若网站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通过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26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