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耐火型船用电缆,就是在规定火焰条件下能够保持一定时间正常运行的电线电缆,或者说在燃烧条件下能够保持线路完整的电线电缆。在GB/T19666-2005(IEC60331)标准中是这样规定的:0.6/1.0KV及以下电缆在额定的电压下,供火温度为750+50℃,供火时间90min+冷却时间15min, 2A熔断器不断或指示灯不亮。耐火型船用电缆的通常在导体外绕包耐云母带为耐火火层。其特点:成本较低,生产长度不受限制,安装使用方便,目前国内外船用电缆生产厂家都船用这种工艺,在950-1000℃的火焰中和额定电压下耐受燃烧,能保持电缆正常工作至少90min,所用的包带为两层,内层云母带选用耐火有机硅单面玻璃金云母带,该云母带选用有机硅为胶粘剂沾接云母纸,单面以无碱玻璃布为补强材料,经过上胶,符合,烘培,分切而成的带状耐火云母带.在常态时具有良好的柔软性。
2、阻燃型船用电缆,阻燃电缆按国家GB/T12666-99(IEC60332)可分为三个等级:ZRA、ZRB、ZRC。通常是阻燃型船用采用ZRC阻燃等级,按燃烧特性可分为:SA型成束燃烧和DA型单根燃烧,就从整个电缆结构阻燃性能来讲SA型优于DA型,材料*高温度为70℃(阻燃PVC)和90℃(EPR乙丙橡胶和XLPE交联聚乙烯绝缘),阻燃电缆是保持普通电缆的电性能和理化性能的同时,具有自熄性,即不易燃烧,或当电缆因故自身着火或是外火源引燃着火时,在着火熄灭后电缆不再继续燃烧,或燃烧时间很短(60分钟以内),或延燃长度很短。
3、耐火型船用电缆与阻燃型船用电缆主要区别:综上所述耐火型船用在火灾发生时能持续工作(传送电流和信号),在750~800℃的火焰燃烧中维持180分钟正常运行。其本身延燃与否虽然可作不在考核之列,但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是具有不延燃性能的;阻燃型船用电缆在火灾发生时很快中止工作,其功能在于难燃和不波及能自熄。
因此当用户在选用船用防火电缆时应充分注意到阻燃型船用电缆和耐火型船用电缆2种 ,应考虑到实际使用条件和现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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