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组成
1.预包被板48T/96T; 6. 样本稀释液(5号液)1支;
2.酶结合物(1号液)1支; 7. 终止液(6号液)1支;
3.洗涤液(2号液)1支; 8. 阳性对照品1支;
4.底物(3号液)1支; 9. 阴性对照品1支;
5.显色剂(4号液)1支; 10.使用说明书1份;
操作程序
1.样本稀释:用样本稀释液(5号液)将待检血清按1:100稀释。阴、阳对照不用稀释,直接加样。
2.加样反应:样本检测孔每孔分别加已稀释样本血清100ul。同时设阴性、阳性及空白对照各1孔,取阴性、阳性对照各100ul分别加入反应孔内,空白对照孔仅加入100ul样本稀释液(5号液)。37℃避光反应30分钟后甩去孔内液体,每孔加洗涤液(2号液)1滴,立即用蒸馏水注满,静置30秒后甩去,再直接用蒸馏水洗涤四次,每次均需静置30秒,*后一次甩去,拍干。
3.加酶反应:除空白对照孔外其余每孔加酶结合物(1号液)2滴,37℃避光反应30分钟后甩去孔内液体,如上洗涤,拍干。
4.显色反应:加底物(3号液)和显色剂(4号液)各1滴,混匀,37℃下避光显色10分钟。加终止液(6号液)1滴,混匀,终止反应(加终止液后蓝色会变为黄色)。
结果判断
1.肉眼观察:阴性对照接近无色,阳性对照呈明显黄色,表示试验有效。待检孔接近无色表示该标本为阴性,待检孔呈明显黄色表示该标本为阳性。
2.仪器判断:以空白对照调零用酶标仪于450nm(620nm作参比波长)读取O.D值,待检孔O.D值大于阴性对照2.1倍者为阳性。当阴性对照O.D值低于0.07时按0.07计算。
注意事项
1.试剂盒在2-8℃下保存,有效期六个月。每次取出时先平衡至室温后使用。滴瓶每次用后一定要将盖拧紧,各瓶盖之间切不可混用。各试剂盒之间不可混用。
2.洗涤时将蒸馏水加满各孔,每次停放三十秒钟,甩去孔内液体。禁用自来水等其它水源。
3.为提高试验的可比性建议使用仪器判读结果,并对阴性对照测复孔以减少误差。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