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渣分为总残渣、总可滤残渣和总不可滤残渣三种。它们是表征水中溶解性物质、不溶性物质含量的指标。
(一)总残渣
总残渣是水和废水在一定的温度下蒸发、烘干后剩余的物质,包括总不可滤残渣和总可滤残渣。其测定方法是取适量(如50mL)振荡均匀的水样于称至恒重的蒸发皿中,在蒸汽浴或水浴上蒸干,移入103—105℃烘箱内烘至恒重,增加的重量即为总残渣。计算式如下:
式中:A——总残渣和蒸发皿重(g)
B——蒸发皿重(g);
V——水样体积(mL)。
(二)总可滤残渣
总可滤残渣量是指将过滤后的水样放在称至恒重的蒸发皿内蒸干,再在一定温度下烘至恒重所增加的重量。一般测定103—105℃烘干的总可滤残渣,但有时要求测定180±2℃烘干总可滤残渣。水样在此温度下烘干,可将吸着水全部赶尽,所得结果与化学分析结果所计算的总矿物质含量较接近。计算方法同总残渣。
(三)总不可滤残渣(悬浮物,SS)
水样经过滤后留在过滤器上的固体物质,于103—105℃烘至恒重得到的物质量称为总不可滤残渣量。它包括不溶于水的泥砂、各种污染物、微生物及难溶无机物等。常用的滤器有滤纸、滤膜、石棉坩埚。由于它们的滤孔大小不一致,故报告结果时应注明。石棉坩埚通常用于过滤酸或碱浓度高的水样。
地面水中存在悬浮物,使水体浑浊,透明度降低,影响水生生物呼吸和代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含大量无机、有机悬浮物,易堵塞管道、污染环境,因此,为必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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