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红外测温仪技术指标:
LCD显示屏
31/2数字式带背光源液晶显示屏
人体皮肤表面温度测量范围
30℃~45℃
示值允许误差:±0.3℃
物体表面温度测量范围(适用于冷库,食品,塑料,机械加工等)
-50℃~200℃
-50℃~-20℃示值允许误差:±4℃
-20℃~200℃示值允许误差:±2℃
测温响应时间
<1s
警示响应时间
<2s
温度显示分辩率
0.1℃
测温重复率
≤0.2℃
发射率设置
固定0.98
测量距离
≤10cm
测量人体皮肤表面温度部位
额头正中央
预设警示温度值
36.5℃
预设警示温度修正值
±0.4℃
预设警示温度修正值的环境条件
23℃,60%RH
理想使用环境温度
16℃~32℃
存储运输温度
-20℃~60℃
理想使用环境相对湿度
(20-80)%RH,(30℃时)
存储运输相对湿度
≤90%RH,(40℃时)
二极管激光器
输出<1mVV,波长630~670nm,2级(II)激光器
红外线光谱响应
6~14um
自动关机
7秒钟后自动关机
电源提供
9V电池,NEDA1604Aor IEC 6LR61
重量
180g
尺寸
82*41.5*160mm
适用场所
边检、关口、机场、车站、码头等室内场所
人体红外测温仪对照表:
人体额头皮肤表面温度与实际体温对照表: (此表数据仅供参考)
额头温度
34℃
35℃
35.6℃
35.8℃
36℃
36.2℃
36.4℃
37℃
实际温度
37.5℃
37.7℃
37.8℃
38.0℃
38.1℃
38.5℃
人体红外测温仪注意事项: 1、被测者不得戴帽或用物体遮挡额头(允许带口罩)。 2、测量额头皮肤表面温度时,应确保体温仪指向前额正中并保持垂直方向!测量部位若有毛发或其他物品,将影响测量结果。 3、测量来自室外或来自与测量环境温度差异较大的地方时,被测者至少在测量环境2分钟,待与测量环境温度一致后再进行测量,否则将影响测量结果。 4、人体红外测温仪仪表从待测环境温度差异较大的地方取出使用时,应将本仪表放置在待测环境中至少20分钟后再使用.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6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