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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政策法规**警示第64期

    广西吉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广西省药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 
http://www.gxfda.gov.cn/gxfdanet/GMPgonggao/18503.jhtml
**警示:
1. 请暂停与上述企业发生购销业务往来;
2. 请关注并收集该类信息,传递相关信息至公司公司领导层、质管部、业务部门,注意控制经营风险;
3. 请按照国家及当地省局要求规范经营,持续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避免各项违规行为,并做好相关质量管理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