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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政策法规**警示第75期

    为了保证冷藏冷冻药品质量管理,防范药品**风险,湖北省局决定开展2015年夏季冷藏冷冻药品经营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从2015年7月20日开始,至2015年10月20日结束。
二、检查对象:我省从事冷藏、冷冻药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三、检查品种:需冷藏、冷冻的药品,特别是疫苗、血液制品等为重点品种。
四、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的检查重点:
1.冷藏设施设备、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是否符合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
2.储存和运输药品是否符合其温度要求;
3.药品采购、验收、销售、出库复核、运输等记录及温湿度自动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
4.对所经营的已赋药品电子监管码药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核注核销,并及时上传有关信息。
五、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重点:
1.阴凉、冷藏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
2.是否核实并留存到货药品的温度记录;
3.储存、陈列的药品是否符合其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
4.采购、验收、销售、陈列等相关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温湿度调控处理是否有效。
     http://www.hubfda.gov.cn/zxbw/gztz/eslb/20586.htm
**警示:鉴于各地药监局跟踪、飞检工作也日益常态化,提醒各位老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经营,避免违规吊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