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7月1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揭阳市康杏泰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药品经营企业存在对个别到货药品未按规定进行验收、企业未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审核和修订、企业未对保温箱进行定期检查、养护人员对库房温湿度没有进行有效调控等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行为,被责令限期整改。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6年第6号)
揭阳市康杏泰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
序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责令整改日期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
A-GD-14-1211
揭阳市康杏泰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城区霖都大道104号E栋3-6号三楼
2016年7月8日
1. 企业对个别到货药品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2. 未按规定及时上传购销存数据到省局监管平台。
2
A-GD-14-0511
广东佳健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86-590号603号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未组织开展内审;
2. 企业未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审核和修订。
3
A-GD-14-0372
广东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蟠龙新街3号29、30楼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未组织开展内审。
4
A-GD-14-0840
广东通海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8号同庆大厦13楼
1. 企业未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审核和修订。
5
A-GD-14-0710
广东名森医药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金润大厦十二楼
1.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未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未定期查明和分析原因和采取预防措施。
6
A-GD-14-0856
广州国喜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72号四楼
1. 企业销售的部分药品,未对采购单位的提货人员进行真实性审核;
2. 企业未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7
A-GD-14-0569
广东拓泰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54号海城花园二楼
8
B-GD-15-088
开平市博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开平市三埠长沙侨园路135号首层(自编1幢102号)
1.企业未对保温箱进行定期检查。
9
B-GD-15-107
江门市泽润堂药业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9号201室、203室
1. 养护人员对库房温湿度没有进行有效调控。
10
B-GD-15-130
恩平市银星药业有限公司
恩平市江南仙人河边1-3号(3号5幢二楼)
11
B-GD-15-071
台山市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台山市台城西安路23号二楼
1.养护人员对库房温湿度没有进行有效调控;
2.个别药品未按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
12
A-GD-14-0444
广东达安药业有限公司
阳江市江城区中洲麻演工业区南路5号自编2号楼206-210室
1.养护人员对库房温湿度没有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
2.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未组织开展内审。
13
B-GD-15-125
阳江百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阳江市阳西县县城八区教育中路78号二楼202、203房,五楼
1、企业、设立的质量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开展对所属零售门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14
A-GD-14-1023
佛山市南海天福药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黄岐西环路红星路段(南方土特产物流中心C座二层)
1.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未组织开展内审;
2. 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规定职责。
文章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