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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督查】销售药品未开具发票,2药企GSP证书被撤销


导读

826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甘肃宏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康宁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药企在经营药品时存在短期多次经营假劣药品、销售药品未开具发票、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多种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被依法撤销了GSP证书。

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甘肃宏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GSP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撤销日期

A-GS15X-279

甘肃宏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水市秦州区玉泉镇暖和湾工业园区冰凌寺多嘉庄

1、质量管理机构未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职能;

2、短期多次经营假劣药品;

3、销售药品未开具发票。

2016.8.26

A-GS16X-433

甘肃康宁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陇西县通安驿镇下堡子村8

1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

2销售药品未开具发票。

2016.8.26

 

文章来源: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