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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总局通报14批次药品不合格,10家药企被立案调查


导读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等14批次药品不合格。

其中,被检查药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以及检查项下的氨、有关物质、需氧菌总数、装量差异、水分、崩解时限、重量差异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并责令生产企业彻查原因,彻底整改。

总局关于14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7号)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等1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504C211504030C21150913C22的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广西玉林方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151101215002069的****片,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的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203151204150901的复方桔梗***糖浆(Ⅱ),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和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2015120820150702011504252的宫炎康颗粒,甘肃祁连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2043的土霉素片,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2001的炎可宁片。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以及检查项下的氨、有关物质、需氧菌总数、装量差异、水分、崩解时限、重量差异等(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福建、广西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并责令生产企业彻查原因,彻底整改;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1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药品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

药品规格

生产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100ml:20g

160504C21

[检查](氨)、

(有关物质)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150430C21

150913C22

****片

广西玉林方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每基片重0.32g

151101

[含量测定]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

/

215002069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1粒胶囊含药粉210mg

[含量测定]

(活菌数测定)

复方桔梗***糖浆(Ⅱ)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

151203

[检查](需氧菌总数)、[含量测定](氯化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151204

[含量测定]

(氯化铵)

150901

[检查](装量)

宫炎康颗粒

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

每袋装9g

20151208

[检查]

(装量差异)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2015070201

[检查](水分)、(装量差异)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1504252

[含量测定]

土霉素片

甘肃祁连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25g

250000单位)

1602043

[检查]

(崩解时限)

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炎可宁片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每片重0.4g

1502001

[检查]

(重量差异)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