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不排除《管理办法》中会引入基于配额交易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一旦该制度在国内落地,将极大刺激增速已经放缓的新能源市场。
配额指标将分解至地方政府
2007年9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到2010年和2020年,大电网覆盖地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网总发电量中的比例分别达到1%和3%以上;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
尽管如此,在具体操作层面,如何落实上述配额,始终未有实施细则出台。《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解决上述问题。
据了解,未来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配额强制分配给电网公司,要求在其收购电力中必须有一定比例来自可再生能源;另一种则是将配额强制分配给发电企业,要求其所发电力中可再生能源发电必须占一定比例。除此之外,配额的分配也会考虑按行政区划来进行,无法完成指标的企业和政府,不排除仿照节能减排的规定进行约束。
史立山认为,目前开发出来的可再生能源经常会碰到没有市场的问题,配额制的出台就旨在解决可再生能源融入更大市场的问题。
绿色电力证书将刺激市场
一位了解《管理办法》的人士告诉记者,不排除《管理办法》中将有配额交易内容。该人士表示,如果配额无法交易,那么这种配额就不是真正的配额制,而更像是行政强制分配的节能减排指标。
业内人士认为,一旦基于配额交易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引入中国可再生能源领域,将大大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经济性,缩短了投资成本回收的时间,这不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领域的重大突破,也将为当前增速放缓的新能源领域市场注入一支强心剂。绿色电力证书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者增加了收入来源,发电厂商不仅可以出售电力,还可出售绿色电力证书,从而使可再生能源发电得到激励。
以瑞典为例,该国自2003年开始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体系。瑞典法律规定,瑞典所有电力交易商以及部分电力用户,必须购买占其出售或消耗电力一定比例的绿色电力证书,否则将面临未完成配额量150%的惩罚。证书在共同电力市场上进行交易,价格按照供需关系由市场确定。
具体而言,每生产1兆瓦时的电力,就可以得到一个电力证书。可以获得电力证书的发电形式有风电、生物质发电及泥炭热电联产、太阳能发电、波浪能发电、地热能发电以及水电。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认为,由于配额交易涉及环节众多,需要从制度上进行统筹考量,特别是对电网方面的激励是否到位,是决定配额制能否成功分娩的关键。史立山也认为,如何做到配额制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尚有待更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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