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消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部分生产企业自愿送检的PM2.5监测仪器**阶段比对测试结果已经出来,5家公司的6款产品符合测试指标要求(见下表,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阶段同时在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济南等地进行的比对测试结果,对参加测试的PM2.5自动监测方法仪器而言,微量振荡天平方法仪器必须加装膜动态测量系统、β射线方法仪器必须加装动态加热系统,才能满足测试的参数指标要求。
工测试结果还显示,自动监测仪器必须同时具有准确可比性、运行稳定性、可靠耐用性,才能满足专业、稳定、连续监测的实际工作需要。
总站将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比对测试,后续测试中,设备的故障率将被纳入测试指标,以保证满足新标准中90%的数据有效性的要求。
因此,生产商必须具备必要的均质生产线基础,具备可重复同等准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的设计制造和产品生产能力,并持续完善和改进产品性能,以达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上等服务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