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召开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座谈会 为能够更加充分地表达电力行业诉求,4月19日,中电联组织召开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电力企业的影响座谈会,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神华集团、粤电集团、浙能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等单位代表和国家电监会、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有关环保专家应邀出席座谈,会议代表就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标准》)对各自企业的影响做了交流,并对中电联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座谈会由中电联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志轩主持。
今年一月,国家环保部发布征求《新标准》意见,《新标准》对火电企业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这项被称为“世界*排放标准”如果正式颁布实施将对火电企业在生产运行和经济效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座谈会上,中电联环境与资源节约部副主任潘荔就国家环保部《新标准》发布以来,中电联开展的一系列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并法律法规角度、电力环保技术能力、火电企业承受力等多个层面重点分析了《新标准》正式颁布实施后对火电企业产生的影响。
她根据国内火电行业实际情况认为,《新标准》应在标准“术语和定义”中明确高硫煤或高硫煤地区的定义,并建议根据我国燃煤特点以折算硫份;删除汞排放限值;删除特别排放限值规定;修改新建燃煤机组排放限值等多项建议。
中电联对外联络部副主任张海洋就环保部《新标准》的有关舆情分析情况向与会代表进行了通报。国电环保研究院朱法华副院长就《新标准》修订情况进行了说明。环保专家胡健民、西安热工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杨恂分别从电力环保技术角度就《新标准》阐述了观点。
参加座谈会的副理事长单位代表,华能集团总工程师胡式海、华电集团科技环保部副主任毛科、国电集团**生产部副主任胡文森、浙能集团副总工朱松强等先后从火电企业环保实际情况,对《新标准》正式出台后将给火电企业带来的诸多重大影响和困难表达了观点,呼吁环保部门能够审慎考虑新环保标准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国家资源浪费和企业环保资金投入困难等问题,希望同时配套出台扶持政策。
代表们对中电联围绕《新标准》开展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中电联提出的观点和建议表示一致认可,希望中电联发挥企业与政府间的沟通作用,就有关问题继续向政府方面表达电力企业的诉求。
王志轩在座谈会总结时表示,中电联的宗旨是为电力行业会员企业服务。中电联将在进一步整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政府部门反映火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诉求。
就火电企业而言,他认为要做好《新标准》出台后的执行准备工作,技术上要深入研究环保技术问题,为完成新环保标准的要求做好技术准备。管理上要注重煤质变化、不同环保设备的相互影响等因素给发电机组可靠性带来的问题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