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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验证】陇南、郑州又撤销12家GSP证书

日前,甘肃陇南市、河南郑州市药监局共撤销12家药商GSP证书

甘肃5家

10月27日,甘肃省药监局网站发布《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2017年第5期)。

陇南市药监局在2017年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专项飞行检查中,发现康县大堡镇润康大药房、陇南康馨医药有限公司、武都东南医药超市、徽县民健平价医药有限公司、徽县嘉陵绿岛药店等5家企业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等有关规定。

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陇南市药监局依法撤销上述5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河南7家

日前,河南郑州市药监局发布两个公告,共撤销7家药商GSP证书。

根据《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94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的要求。

经河南省药监局飞行检查,河南省益佳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演武路店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撤销河南省益佳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演武路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


根据《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94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的要求。

经二七区药监局、惠济区药监局飞行检查,郑州天然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撤销郑州天然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