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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低碳战略的两件大事和七项对策

中国低碳战略的两件大事和七项对策
在气候变化议题上,中国除了在国际谈判中争取更大的发展权外,决策层还要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抓紧做好两件大事,不可再等。

  **件大事是,2012年前抓紧征收“国内碳税”,以遏制发达国家的“碳关税”出台。征收“国内碳税”能够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在国际“碳关税”压力中,变被动为主动。尽管美国提出的“碳关税”是违反自由贸易原则的,但从趋势看,发达国家已经设定了这方面的话题?我们不能被动等待,中国应在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之前,先征收国内碳税。双重征税是违反WTO原则的,如果我们征收了国内碳税,美国再征收碳关税就是违法;二是在国内生产中,能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瑞典的经验值得借鉴,瑞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的比例从来就没有超过0.5%。其成功之道就在于,他们通过对石油课以重税(标准是每吨100美元)来推广生物能源。在重税之下,瑞典众多企业竞相寻找低成本的生物能源,将很多生物质废弃物变成了能源。今天瑞典生物燃料的使用率已超过50%,成为世界工业化国家使用生物能源比例*高的国家之一;三是政府可以将碳税带来的收入,补贴那些节能减排成效好的企业。

  **件大事是,抓紧研究“稀土—碳排放权”捆绑计划。如果说碳排放是美国对中国“发展权”的限制,那么,稀土等战略资源就是中国对西方“进化权”的限制。中国必须打好稀土等战略资源这张牌。为此,笔者建议:以稀土等战略资源出口配额多寡,换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据世界自然资源研究所一项研究表明,在基准减排情景下,中国需要60多种技术,其中40多种是我们不掌握的核心技术。中国可以通过控制出口配额多寡,换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

  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国际趋势,也是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中,通过多途径探索减排方式,才是解决国际“碳”压的根本之策。

  **,做好“碳预算”。一是从“十二五”规划开始,各部门和各地方政府都要做好“碳预算”。建议从“十二五”规划开始,将“碳预算”列入部门和地方政府预算框架,今后政府的每项决策,不仅要考虑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还要考虑碳的排放和吸收。这意味着把减排工作渗透到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二是“碳预算”要按人配额,以实现“扶贫”和“遏制**浪费”的双重功效。坚持“减排人人有责,配额公平对等”原则,在国内范围内设定一个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普式上限,“按人配额”。将来富裕人群如果配额不够,可以向低收入人群购买碳排放指标,这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关系,既能达到“扶贫”的目的,又能遏制“**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