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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说得好”不如“做得好”

 牵动各方神经的电改正在提速,力度可能大超预期。一份题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新电改方案*稿已起草完成。近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再度召集相关单位开会讨论该稿。
 
据报道,此番电改涉及的核心内容包括两项:一是按市场属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意味着输配电分开正式被列入改革盘子;二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差价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电网费。
 
中投顾问**研究员任浩宁认为,电力改革“说得好”不如“做得好”!之前国家层面确定的改革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十多年来电力改革只要涉及到关键领域、核心环节便会遭到来自各方的强烈抵制,*终都会不了了之。以电力销售环节的改革*难突破,电网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扮演的角色非常关键,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全被割断,电力真实成本、真实定价也只停留在理论环节,电力事故的多次发生更是引起了民众的不满。
 
电力改革的诸多措施并没有超出业内人士的预期,也很难有实质性的**举措,改变行业生态格局、调整国企央企的地位、提升产业竞争度等工作并非没有良好办法推进,只是其中涉及的多项环节牵扯太多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曾就深化改革作出这样指示“改革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动灵魂还难”,由此可以看出深化改革并非简单的理论分析就能做到,国家层面前期大力反腐、**反腐、深入反腐正是要破除各个环节存在的灰色利益链条,为改革深化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
 
电力领域的破冰也将涉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国企央企的核心利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落实改革措施主要取决于政府层面的决心,而寄希望于国企央企主动退出、主动放弃部分市场份额的想法过于单纯,严格的法律规制、高效的惩处策略才是保障电力领域改革顺利推进的有效武器。同时,民企在电力领域的核心环节长期受到排斥打压,资本市场、银行系统、地方政府对民营电企的政策扶植力度明显不够,国家层面此次不仅要给民企更多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还必须在法律层面保障民企的合法地位和合法利益。
 
电力行业的深化改革一直都在进行,何时才能取得突破还需观察,民营企业当前不应盲目介入放开环节,以免遭到国企央企的“联合绞杀”,待法律规制完善后再度进入也为时不晚。而舆论媒体、业内人士、行业协会对产业信息的知情权应得到保障,现有司法监督和**监督的体系有效结合方能*大程度上打击各种阻碍改革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