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类的编制应该严格管理,公益二类的编制可适当放松。”杨宏山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完全靠财政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依靠财政拨款加公共服务收费两个方面。对于依靠公共服务收费的单位,所有聘用人员都纳入编制管理,再由财政拨付经费没有必要,“它事业发展得好坏取决于两方面,一是完成政府规定的项目,二是通过提供社会服务并收取费用,从社会单位或市场中获得一部分资金,如果完全由财政拨款,反而不利于提高运行效率。”
但是,公益一类承担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其经费需由财政予以保障,但这并不是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就不能利用市场机制。在实践中,很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门卫、保洁、食堂、资料整理等事务,外包给劳务公司或其他机构,这样既精简了人员编制,也有利于提高效率,改进服务。
杨宏山也提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运行中,也可以引入PPP运作机制,通过单位购买劳务服务的方式,引入企业、社会单位和劳务人员,承担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