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钦州市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使用堆积密度测试仪
广西壮族自治区 钦州市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使用堆积密度测试仪
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位于钦州港经济开发区银龙路3号(红林新都二期旁),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计量、标准、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等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一)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兴桂及品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全市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产品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组织WTO/TBT有关技术法规的预警、通报。
(五)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计量检测人员资质资格。
(六)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七)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非法生产点,查处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八)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卫生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食品生产、加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九)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重大科研、技术引进和技术机构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本市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承办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钦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适用于食品添加剂 活性白土堆积密度的测定。同时也满足HGT2764-2008工业过氧碳酸钠之行业标准关于堆积密度测定装置要求。还满足GBT 23771-2009 无机化工产品中堆积密度的测定。HG/T2573-2006工业轻质氧化镁(HG\T2573-2006代替HG\T2573-1994)堆积密度测定要求;同时满足HG/T2770-2008工业聚磷酸铵,主要用作涂料、造纸、塑料、橡胶、纺织、木材及有机建材等制品的阻燃添加剂,6.11堆积密度的测定要求.
FT-103A活性白土堆积密度测定装置仪器结构:2.1:漏斗流出口直径30mm;漏斗高度为:135mm,漏斗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2.2:量筒直径为:80mm,容积:5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