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农业灾后恢复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力争帮助大户以及部分散户旱涝保收。
2006年以来,浙江省成功实施了为期三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已扩大到全省有农业生产的83个县(市、区)。参加保险的农户遭灾后可以得到农业生产成本至少50%的赔付,较好地避免了“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情况出现。
浙江省政府指出,从现在起要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为重点,逐步扩大参保品种、参保对象和保险责任范围,不断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稳步扩大责任范围,将保险责任扩大到包括热带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暴雨、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大灾。
同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对象从大户扩大到以大户为主,兼顾部分散户,让更多种养户得到实惠。将政策性能繁母猪、奶牛、油菜、公益林保险的参保对象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户;扩大政策性水稻、大棚蔬菜、露地西瓜、柑橘树、生猪、鸡、鸭、鹅、淡水鱼等保险品种的大户参保面。
浙江省政府表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有效控制风险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前提下,组织规模以下种养户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