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601670号公告,订定“‘婴儿专用湿巾’纳入化妆品种类管理”,并自2017年6月1日生效,自生效日起,婴儿专用湿巾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
“婴儿专用湿巾”的“婴儿”系参酌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定义,指未满一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