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低压成套无功率补偿装置、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和快热式热水器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标准采用新版标准。
据了解,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已于4月1日起实施。今后,认证机构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标准差异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按照相关要求,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10年4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予以暂停;2010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对于2009年4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部分:对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的特殊要求》和快热式热水器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将分别于6月1日和9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此后,认证机构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标准差异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1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予以暂停;新版标准实施1年3个月后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对于新版标准实施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国家认监委要求,在新旧标准转换过程中,认证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简化、减轻企业负担,其中包括,对于获证产品由于申请时间先后的原因,可以合并为一个单元而未合并的,补充测试时按照一个单元处理;换证产品检测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的检测地域范围,原则上在原实验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