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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督查】一违法回收药品案件被查处


导读

近日,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查处一起违法回收药品案件,将正在进行药品回收的姜某某抓获,现场发现“高价回收药品”卡片百余张,回收的药品14个品种,27个批次,97盒,货值3750.00元。

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查处一起违法回收药品案件

近日,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与牡丹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品**大队联合查处了一起违法回收药品案件。

今年3月中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些“高价回收药品”的卡片,这一线索引起了稽查支队的警觉和重视。经过认真摸查,3月28日,市稽查支队稽查人员与公安干警联合执法,在市内某社区门前,将正在进行药品回收的姜某某抓获,现场发现“高价回收药品”卡片百余张,药品阿斯匹林5盒、通心络5盒;在姜某某租住的房屋内,发现回收的药品14个品种,27个批次,97盒,货值3750.00元。

经调查,涉案人员为姜某丰,哈市松北区对青镇人。据涉案人员交待,其于2016年3月16日来到牡丹江,在牡丹江市一些早市、社区内发放“高价回收药品”卡片,先后以现金直接从百姓手中收药或以医保卡购药然后兑换现金等形式,从事高价回收药品的违法活动。据当事人姜某交侍,目前正在联系回收药品的买家。

药品作为治病、防病的特殊商品,属于特许经营行业,药品运输、贮存条件要求较高,特别是对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要求严格,药品只有在闭合的通道内流通才能确保**。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消费者未经许可向他人销售药品、或从个人手中回收药品等行为按无证经营药品行为论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以姜某涉嫌无证经营药品行为依法查处。

同时,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及用药**,请不要私自将药品卖给收药小贩。个人未经许可出售药品或从事药品回收活动,均属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