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有序购置、合理配置、正常使用与管理,妥善降级与报废。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含调研、论证)、验收(硬、软件)、调试、使用(含记录)、运行检查、流转、维护、维修、降级、报废及管理。3 职责3.1 中心常务副主任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总负责人。分管仪器设备购置(含调研)计划的审批,购置经费的使用审批,事故处理;组织与供应商、代理商的谈判等购置事宜。3.2 中心副主任(技术主管)为仪器设备从验收到报废的各项管理的负责人。3.3 实验室仪器专管员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手续的办理、组织验收(含硬、软件)和检定;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维护、使用、运行检查记录、统计、报表等);负责仪器资料档案收集审查和缴档。负责仪器的室间流转登记。3.4 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购置、维修、降级、报废申请的审核;负责协助专管员组织本室新购置仪器设备的调试、验收及小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负责室内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及流转管理。3.5 仪器操作人参与购置、验收,负责调试、操作、维护、运行检查、校准(需要)和保管。仪器管理人负责提出仪器的维修、降级、报废申请及检定(需要时)。4 购置4.1 技术主管和检测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建议,由使用单位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交仪器专管员。4.2 单台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技术主管组织人员进行购置前的调研,由调研人提交调研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名称、用途、有关生产厂商、使用条件、性能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有关配套设备及消耗件、生产厂商售后服务的概况、有关单位使用的情况、总价格、拟操作人等。4.3 实验室技术主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调研情况制订购置计划,报常务副主任批准。4.4 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仪器专管员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由仪器专管员或相关人员按购置计划实施购置。小型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按批准的计划自行组织采购。4.5 临时提出的购置申请应由常务副主任组织技术主管、仪器专管员和申请人等进行讨论,决定批准与否。经批准后专门安排相关人员实施购置。5 安装、调试、验收、入账5.1 实验室仪器设备(单台万元以上)到货后,由仪器专管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会同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进行验收(按定货合同及装箱单,含软件)、安装、调试。由供应方安装调试人填写安装、调试、合同履行记录,并经仪器管理人、实验室主任、仪器专管员确认签字。5.2 单台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室主任安排仪器操作人进行调试、验收、填写记录并经仪器专管员确认。5.3 验收不合格者,由仪器专管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与生产厂商进行交涉。5.3.1 属生产商换货或维修的,可在新换(或维修后)仪器到货后,执行5.1、5.2程序。5.3.2 需退货者,由原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5.4 验收结束一周内,仪器专管员将仪器设备购置资料,包括:购置计划、调研报告、申请报告、审批材料、招(投)标文件、合同、到货通知单、装箱单、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含软件目录、软盘等)、发票(复印件)等收集整理,并对仪器编号后交档案室。仪器操作人将使用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复印备用。5.5 中心购置的所有仪器设备(不论单价多少),应在安装、调试、验收结束后,在执行中心原有财务报销制度的基础上,再经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管员在购物发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仪器专管员同时应将该仪器设备的情况记录到仪器台帐中。6 预备实验6.1 验收后20日内,使用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操作人进行预备实验。6.2 操作人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对单台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制订简明的实验计划),然后开始预备实验。6.3 预备实验工作应在实验室仪器到货的3个月内完成。6.3.1 预备实验结束三日内,填写“仪器设备预备实验报告”交技术主管审查后转交仪器专管员。6.3.2 经预备实验证实仪器设备性能不合格时,在结论形成的7天内由使用室负责人写出报告,交仪器专管员。后者应于3日内与生产商联系解决。解决后,重新按6.1、6.2、6.3.1程序执行。6.3.3 对进口仪器,应在1个月内将其中关于操作的主要内容译为中文并打印成册备用。6.4 对单台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仪器专管员收到预备实验报告3日内交技术主管审批。6.5 凡对检测结果出数据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无论价值多少,预备实验结束后,均应先进行检定(校准)。要求见《实现量值溯源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