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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知识】GSP飞检常见问题(一)

新版GSP第四十三条要求,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如何理解此处的“相适应”?

答:一方面是要确保有与经营范围相配套的各种专用库房;另一方面是要确保有足够的仓储空间,避免因仓储空间不够而影响药品储存质量。

首先核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对照经营范围核查对应的专用库区:

(1)具有冷链经营范围的须有独立的冷库;具有疫苗经营范围的须有两个及以上独立冷库;具有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的冷库区域不得低于准入标准。经营冷冻药品的企业须根据品种规模设立冷冻库或冷冻柜。冷库须划分待验区、退货区、待处理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

(2)具有***品、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需有特殊管理药品专库,库房须划分待验区、退货区、待处理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

(3)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需有二类精神药品专库或专柜,库房须划分待验区、退货区、待处理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

(4)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经营范围需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专库或专柜。

(5)具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需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专库,直接收购中药材的企业应设置验收专库或专区。

(6)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宽敞明亮、布局合理。

  其次是对经营规模进行确定,经营规模是指企业在认证及监督检查时前12个月的实际物流规模,包括入库量、在库量、出库量,是否能够满足仓储需求,满足GSP的规定。衡量物流规模应当以12月内经营范围中各类别药品的*大量分别判断,不能以平均库容量来代替,另外要有20%的预留空间。

02

新版GSP第四十五条规定: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当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怎样才算分开一定距离?什么叫有效隔离?

答:按使用性质,仓储功能区域一般划分为:储存作业区:包括库房、装卸作业场所、运输车辆停放场所、保管员工作室等;辅助作业区,包括验收收货办公室、退货办公室、票据管理室等;办公生活区:包括非物流办公室、宿舍、车库、食堂等。

各区域应当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是指办公、生活区域的人员行为及活动不得对药品储存管理、装卸作业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干扰及影响。

一是设定全封闭的、独立的储存作业区及辅助作业区,将药品储存作业区域和辅助作业区域与其他活动彻底隔离。即使在同一场区内,将药品仓库单独建在与办公、生活场所保持一定距离的位置,并在管理上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或设施,防止办公及生活活动的人流、物流对储存作业的影响。

二是药品仓库与办公场所建在同一建筑内的,应保证仓库物流通道与办公通道的严格分隔,不应有共用出入通道、共用装卸场地的现象,从制度和实际管理上有效杜绝仓储作业与办公的人流、物流的交叉。


03

按新版GSP要要求,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还需要配备样品柜吗?


答:新版GSP要求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需要设置样品室(柜),只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可以不设,但是鉴于工作中常常需要标准样品的比对,建议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也设样品室。


04

按新版GSP要求,易串味和危险品库都不需要单独设置了吗?


答:新版GSP不再强制要求设易串味库。对原易串味的药品,如出现串味,则视为不合格品,不得验收入库。若企业认为有必要,也可以设易串味库。

由于对危险品的管理主要由公安等部门负责,不属于药监管理的范畴,故新版GSP未强制要求危险品库。但若企业经营危险品,仍需按安监部门要求单独设库,且其库房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05

新版GSP要求库房有可靠的**防护措施,请问要有哪些**防护措施。光用探头可以吗?


答:库房的**防护,首先应做到人流与物流的分开,人流通道可采取门禁、门卫等**防护措施,达到事前控制;物流通道应严格规定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不建议只采用探头做为防护措施(事后控制)。


06

请问如果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暂无冷藏药品,可以关闭冷库吗?

答:可以。但要注意以下几点(1)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即使正常停用期间,也要定期启动(比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2)在启用前必须按照企业相关制度,做好维护检查工作;(3)如果停用时间超过企业规定的限度,要做性能验证,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07

请问按新版GSP相关内容的理解,现在只是对冷链药品的运输有温度控制要求,那么阴凉药品的运输有没有温度控制的要求?


答:目前只对冷链药品运输有温度要求,其它药品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输,但仍要控制运输时限。


08

请问专项验证和定期验证什么区别?


答:专项验证就是当相关设施设备及系统改变、超出设定的条件或用途,或发生设备严重运行异常或故障时,应当针对所调整或改变的情况进行专项验证,以确定其性能及参数符合设定的标准;

定期验证,是对设施设备或系统的具体情况定期进行验证,以确认处于正常使用及运行的相关设施设备及系统的参数漂移、设备损耗、异常变化趋势等情况。定期验证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应当超过1 年。 


09

请问,新版GSP所要求企业配备的温湿度自动记录仪必须到计量所校准吗?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要求,温湿度自动记录仪不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范畴。但有的省市药监部门已经明确要求至少应送检一个,其他的以此为基准进行校对,具体按当地药监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10

请问新版GSP第五十条要求的“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主要包括哪些运输工具?


答:封闭式运输工具是指具备有效的措施,将药品完全封闭在内,保证药品运输**,可以是自带封闭车厢、集装箱、厢式货车、面包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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